Page 355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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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环境保护 - 313-
中被迫回乡还俗,以针灸为人治病,颇有声誉。 信有业院一年,修复残存的东岳殿(中
殿)。 翌年,又添建后轩 3 楹。 至1988 年重建天王殿(前殿)5 楹,逐年恢复旧观,还拟再
修大雄宝殿,以偿夙愿,清华道院附近,有文昌阁,传为明代反宦官的名宦吴宝秀早年
读书处(现已拆)。 清道光年间(1821~1850),其后裔画家吴第晚年栖身于附近的居士
林。 还有鹤浦亭,建于宋末,屡圮,1984 年重建。
龙港孔庙 坐落龙港镇新渡街。公元 1507 年,孔子第 61 代嫡孙宏爱公从温州四甲
迁徙到新渡村。 至今后裔有 1682 人。 2008 年 10 月,在新渡村两委和孔氏姻亲的支持
下,决定拆扩建孔庙。 现孔庙占地面积 2000 多平方米,总体布局:宫殿式门台,大门前
面两对石狮一对石象雄踞,旗杆耸立。 一条 30 米长大道直通大殿,大殿两侧有 120 米
长的文化回廊。 扩建后龙港孔庙作为龙港镇新的文化景点,供参观游览景仰。
此外龙港人文景观还有一些民居宗祠、寺庙,如杨府庙、龙海禅寺等。 在龙港海城
办事处的朝北厝等村,民房依水而建,居民隔水交谈,以桥相连,路在水边,路在檐下,
颇具典型的江南水乡风味,有“第二绍兴”的美誉。
园林管理
龙港镇设置园林管理处,作为镇城乡建设局属下的园林管理专门机构,负责全镇
范围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管理处有人员共计 37 人,其中管理人员 28
人,养护人员 45 人。 管理人员依据镇政府制定的有关公共绿地管理章程,对公共绿地
进行日常管理。 养护人员主要对已栽种的花木进行除虫、整枝、拔草、补株等。 该管理处
配有除虫车 1 辆、喷灌车 1 辆,高空作业车 1 辆。 2009 年,镇政府拨给专项养护经费计
480 万元。
为加强城镇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促进绿化建设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镇
人民政府于 1998 年 8 月制订了《龙港镇绿化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境内建筑物、构筑物
的周围须有相应的绿化地,绿化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以及统一施工,在不
迟于主体工程建成后第一个绿化季节完成。 2000 年 3 月,龙港镇人民政府又颁发《关于
加强绿化工作的通知》,强调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龙港镇绿化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在城
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绿地率不少于 30%,在建成区或旧城改造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不少于 25%,达不到上述指标,应交异地绿地补偿费,城区每平方米 5000 元,其他地段
每平方米 4000 元;为加快绿地建设速度,决定提高征地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绿
化集资比例,除工业区外,其他用地的城镇绿化集资费标准为每平方米 30 元。 1991~
2001 年, 龙港镇建管理监察中队认真实施园林绿林监察, 查处损环园林绿化事件 74
起。 为提高公共绿地的管理水平,创造一个优美、和谐的公众生活休憩环境,2002 年 7
月,制定了《龙港镇公共绿地管理办法》,对下列的不文明行为予以明文禁止,在公共绿
地兜售、乞讨、堆放杂物、晾晒衣物、擅自张贴的;在公共休憩场所躺卧妨碍他人的;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