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6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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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吐痰、便溺,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蒂、包装袋(盒)等废弃物的;擅自攀登、移动、刻
               划或涂污公共设施的;擅自采石取土,攀折花草树木,采摘果实或毁损草坪、植被等破
               坏绿化的;在绿地内或外滩大堤外随意焚烧树枝、垃圾,倾倒废土、废渣、建筑垃圾等及

               其他有碍环境卫生的;在绿地内酗酒、赌博、聚众斗殴、侮辱妇女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的;在绿地内擅自从事各类经营活动或擅自扩大经营面积、搭建经营设施的;未经审批
               在绿地内举办宣传、演出、咨询、展览等公众活动的;擅自在绿地内开展踢足球等体育
               活动的。 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处以 20~10000 元的各种罚款,对构

               成破坏治安秩序的,按治安有关条例处罚。 2004 年以后,加强对绿化地带的日常养护,
               包括每年 4 次的季节性除虫,5~6 次的草坪修剪、除草等。2009 年,全镇投入资金 27 万
               元,对全镇绿化区域进行大修整,共新增绿化面积 30000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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