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9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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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篇 农 业                                 - 337-


               行“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
               业生产”的总路线。 整个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宣传发动群众;第二阶段是
               按照《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划分各户阶级成分,斗地主;第三阶段是根据

              《土地改革法》,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和多余粮食,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贫雇农;
               第四阶段是建立镇、村政权,并向农民颁发土地所有权证。 分配土地以原有乡为单位,
               一般采取“中间不动两头平”的办法。 中农土地保留不动。 对地主、富农占有土地,根据
               土改政策杠子,分别进行没收、征收,计口分给贫雇农和佃下中农。 抽肥补瘦,当地每口

               分得 0.7 亩。 土地没收多则多分,例流浦村地主占地较多,贫农每人分到 0.9 亩。 另有跨
               村分地者,如新渡村因地少,该村贫农并入邻村流浦分配土地。 佃下中农优于贫农,每
               人分得 1.1 亩。 自此,废除封建土地制度,昔日被地主所占之土地,而今按人头、政策分
               配,贫下中农称“土地还家”,结束了长期以来土地为少数人所占有的不合理现象,实现

               了耕地者有其田。 1952 年春,地、县组织工作队进行土改检查调整,对错划或漏划阶级
               成分者给予纠正,进一步落实土改政策。
                                  流浦村土改前后各阶层占地情况(抽样调查)

                                          户口数                 土改前                 土改后
                     成    分                   占总人口        面积      占总面积        面积      占总面积
                                     户   人
                                               (%)      (市亩)        (%)     (市亩)        (%)
               雇农                    3    3     1.34                  0        5.4       2.39

               贫农                    15  65     29.15     14.5      2.96       58.5     25.89
               下中农                   10  57     25.56     29.7      6.08       62.7     27.74
               中农                    5   20     8.96      29.5      6.04       29.5     13.05
               富裕中农                  2   14     6.27       28       5.73       12.6      5.58
               富农
               半地主式富农                2   15     6.73       50       10.23      13.5      5.97
               地主                    6   39     17.50      315      64.46      35.1     15.53

               恶霸地主
               小土改出租                 2    7     3.14       13       2.66       6.3       2.75
               工商业资本家
               其他                    1    3     1.35        9       1.84       2.4       1.06
               小计                    46  223    100       488.7      100       226       100



                   农业合作化

                   生产互助组 土地改革以后,农村生产出现一些新的情况:中农,尤其是富裕中农,
               有多余的耕牛、农具,但劳动力不足;而不少贫雇农有充足的劳动力,却又缺少耕牛、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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