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5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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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篇 经济管理                                 - 503-


               月,政务院颁布《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签订合同契约暂行办法》后,粮食、商业、供销
               合作等部门与生产、运输加工之间,经常签订经济合同,以确保相互间经济关系的正常
               化和生产流通任务的完成。 1981 年 6 月,国家颁布《经济合同法》后,经济合同作为组织

               生产和流通的一种法律形式,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使用更加广泛。 1983 年 8 月,国务
               院颁布了《经济合同仲裁条例》。 1984 年,龙港镇工商行政管理所配备了合同管理员。
               1987 年 6 月,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设立龙港经济合同仲裁庭(1994 年撤销),由工
               商所行使职权,负责处理经济合同纠份案件。

                   鉴证检查       1987 年,龙港工商所按照自愿原则开展经济合同鉴证工作。 当年鉴证
               经济合同 12 份。 1988 年,深入宣传《农村产品购销合同条例》,提高农民合同法制意识。
               县食品公司建立对生猪订购合同的全面管理,全年免费鉴证生猪订购合同 38 份(生猪
               700 头)。 此外,还鉴证其他经济合同 40 份。 1989 年,鉴证经济合同 31 份。 1992 年,帮
               助重点骨干企业实行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 1994 年,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1000 本。 1996

               年,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全年办理 13 件,合同金额 1807 万元。 1997 年,在打击利用
               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动中,共查处违法违章案件 26 起,此外,还以合同鉴证为手段,
               参与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全年鉴证房屋租赁合同 306 份,鉴证金额 611.08 万元。 1998

               年,共鉴证合同 510 份,鉴证金额 1227 万元;全年查处合同违法欺诈行为案件 50 起;
               并对 18 家有合同违法行为的房地产开发单位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行政处罚。 2001
               年 3 月初,开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专项执法整治,查获假联营大案 2 起,追回被骗款
               1.55 万元。 3 月下旬,在纺织二街一举查获虚构企业发布虚假信息寻求联营办厂一案,
               及时制止了合同行为发生。 全年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10 起,抵押合同金额 7665 万元,

               主债权金额 2697 万元。 还从检查拍卖合同入手,制定拍卖业专项检查方案,介入拍卖
               业监管。是年,共鉴证合同 500 份,鉴证金额 605 万元。2006 年,对中介机构使用合同情
               况进行清理检查,对其中的不平等条款,责令中介机构进行修改,全年查处虚构合同主
               体违法案件 2 起,受理格式合同备案 10 家,办理动产抵押 22 起,抵押合同金额 4.78 亿

               元,为企业融资 1.71 亿元。 2007 年对格式合同进行备案,查处一起违反合同案件,对拍
               卖行业进行监管,对合同文本印制使用加强管理。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初审 15 起,抵押
               合同金额 2.26 亿元,为企业融资 1.27 亿元。 2008 年拓宽格式合同备案领域,受理 8 家
               企业申请格式合同备案。 2009 年,利用合同鉴证手段,对合同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并着手建立合同咨询服务站,让广大群众树立“有纠纷找工商”的新意识。
                   调解仲裁 1987 年,受理合同纠纷案 31 起,调解 30 起,裁决 1 起。1988 年,受理合
               同纠纷 58 起,争议金额 40 万元,全部得到调解和追回全部欠款。 1989 年,受理合同纠
               纷 105 起,其中 20 万元大案 2 起,1 万元以上 16 起,其中调解 43 起;年内接待群众来

               访 45 人次,受理来函 30 件;帮助写申诉状、催款信 27 封,追回欠款 42 万多元。 1990
               年,处理来函 40 件。 是年 10 月,派员协助新华印刷厂等 3 家企业追回“三角债”被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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