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0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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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极“左”思潮影响下,个体工商业严重受挫,有少数迫于生
活,由明转暗,无证经营增加。 1978 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把个体经济提到社会
主义经济补充的地位上来,个体经济获得迅速发展。 1982 年,根据国家、集体、个体一起
上方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纠正过去限制过严,管理过死,打击面过宽的偏向,改进管
理,搞活经济,使个体工商户迅速增加。 1983 年 4 月 13 日,国务院颁布《城镇劳动者合
作经营的若干规定》,个体户登记对象放宽到城乡居民,允许一业为主兼营其他,允许
批零兼营,允许长途贩运,允许经销加工,并简化登记手续。 第四季度起,全面换发全国
统一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1984 年起,对个体工商业实行查验营业执照制度,此后每
年验证一次。 1985 年起,规定凡申请个体经营,一般只要居委会、村委会证明即可发照。
是年底,全镇共登记核发个体户营业执照 347 户。 1986 年,工商行政部门根据“既要搞
活,又要管住”指导思想,加强对个体户的教育和分类指导,使工商户稳中有升。 年底,
个体工商企业 357 户。 1987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个体
工商户增至 822 户。1988 年 6 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苍南县依
据两个“条例”,对经营行业统一规范为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修理业、其他
业等 7 个行业,把个体户的组织形式划分为个人经营、合伙经营;把私人企业的组织形
式划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并首次对私人企业核发营业执照。 1989
年,个体工商业从上年 278 户增至 283 户。 1990 年,对无照经营者分别作了停业整顿、
取缔和批评警告、疏导登记处理。是年,全镇登记发证的个体工商业 460 户。1992 年,再
次放宽政策,取消一些限制规定,至年底,经登记发照的个体工商业从 1991 年 667 户
猛增至 2682 户(其中私营企业 27 户),从业人员 4179 人。 1993 年对一直无照经营的人
力三轮车全部依法登记。是年,个体工商户为 2667 户。1995 年,为 5772 户,比上年增加
970 户。 1997 年为 7137 户(其中私营企业 38 户),从业人员 10554 人。 1998 年7771 户,
从业人员 11715 人。 1999 年为 6557 户。 2001 年,全镇有照个体工商业增至7725 户(其
中私营企业 424 户),从业人员 15361 人。 2006 年为 13289 户,2007 年为 9003 户,2008
年为 10210 户。 2009 年,全镇登记发照的个体工商业总数 14404 户,其中当年验换照
7096 户。
管 理 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以教育以主,辅以监督查处。 1989 年,对境内个体
工商业进行验照、换照工作。 1990 年对个体经济生产经营出现的情况,开展党的基本路
线、形势和法制教育。 同时强化对个体经济的监督和管理,把批发商业、食品业、印刷业
和文化经营业定为重点,采取重点检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进行清理整顿。 1986~1992
年,共查处违反个体经济管理法规案件 81 起。 1993~2009 年,共查处违反个体经济管
理法规案件 130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