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68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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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十七篇 民 俗
民间习俗,源于生产、生活,古圣先贤对之约以为制,官民相袭,遂成民俗。
龙港镇民间风尚习俗多种多样,富有地方色彩。 随着社会发展,居民生活不断改
善,民俗也发生了变化。 有良俗,也有陋习,有被废弃,有被兴扬,但更多的旧俗为居民
所沿袭。
岁时民俗
春 节
农历正月初一至初四为春节,最具迎春气氛。 子时一到,家家争相鸣放爆竹,谓“迎
新年炮”。 黎明即起,全身穿新。 虔诚善男信女,赴寺庙烧香,祈求新年大吉大利。 其间
早晚,村民在灶神前焚香点烛。 农村向有“初一拜庙门,初二拜丈人”之说,必须先到长
辈家拜年。 凡上年有亲戚过辈(亡故),不分长幼均须到有丧事人家拜年,必在此日送香
烛、供品,对故亲拜年,称“拜新年”。 否者有丧事人家不好到别人家走动。 初二始,夫妇
携幼上岳家拜年,新婚女婿称“拜头年”,招待女婿的头年酒须丰盛。 初三、初四亲友互
贺。 随后,平辈回拜,称“回年”。 居民向以春节为重,初一至初四,全民休假过节。 初五
家家焚香,放鞭炮迎神归人间。
元 宵
农历正月十五为元宵节,俗称“十五夜”,又称“闹灯节”。 旧时正月十三至十八日
晚,庙中擂鼓摆宴,称“闹灯酒”。 民国时期,白沙、刘店、方梁等地在正月十三至十五日
有抬佛(迎神),拜布施经(做道场)、滚狮子、舞龙灯等活动。
立 春
俗称“交春”,民间素有“新春大似年”之说。 交春时辰一到,诸多居民焚香放炮,以
柴禾点燃入室,称“迎春”,也叫“燂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