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3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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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      环境保护



                   一、生态县目标定位
                  立足于当地自然资源特色、生态环境状况及社会与经济发展基础,用 20 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社
              会、经济、文化、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生态承载力和环境容量相适应,生态经济发
              达、生态环境优良、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和谐优美,生态文化繁荣,人民生活舒适富裕。
                   二、生态县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2003—2007 年) 围绕国家生态县指标体系,努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
              式,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生态经济形成初步规模。完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一批环境保护和
              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有效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总体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初步改善,各种自然资源得
              到有效保护和利用,居住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到 2007 年,生态建设的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生态
              县相关指标的要求,全县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得到较为合理分配和充分利用,经济总量稳步增长,产业
              结构趋向合理,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中期目标(2008—2013 年) 加大生态建设力度,继续实施一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加强
              生态工业园区和生态城市建设。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受损生态系统
              得到全面治理和恢复,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以循环经济为特色支柱产业规模化,产
              业结构科学合理,经济运转优良。社会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健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文化长足发
              展,生态、经济、环境进入良性协调发展阶段。到 2013 年,生态建设的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生态县
              全部指标的要求并通过验收。
                  远期目标(2014—2020 年) 循环经济为特色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不断趋向更高水平,
              深化生态文化建设,全民生态环保意识显著提高。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到 2020 年,全民的物质、文
              化、精神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建成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经济高效、生产低耗、环境优美、居住舒
              适、具有特色的现代化生态城市。
                   三、生态县建设规划实施
                  2004 年 6 月,县委、县政府成立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生态县建设规划及生态县建设实
              施意见,组织实施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生态环境恢复工程、清水河道建设工程、工业产业升级工程、生
              态农业建设工程、生态旅游建设工程、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程、生态文化建设工程八大工程。同年始,
              全县 16 个乡镇和 50%以上的行政村编制生态乡镇(村)创建规划,县属相关部门编制完成系列配套专
              项规划,在城市建设、矿产开发、山林开发、水资源利用、风景旅游等方面出台专项控制性详规。农业、
              工业和旅游等产业的生态化调整规划也相继出台。农业方面,先后出台打造长三角绿色高效农产品
              主产区的实施意见,以及商品蔬菜、花卉苗木、茶叶、毛竹等七大特色产业的发展规划。工业方面,相
              继出台打造长三角先进制造业重要集聚区的实施意见,以及建材、纺织、蓄电池等传统优势产业的产
              业发展规划。旅游方面,出台《长兴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出台打造长三角生态休闲度假新选区的实
              施意见,制定水口、二界岭等乡镇和环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仙山湖等景区相关规划。2006 年 6 月,县
              政府印发《长兴县生态县建设奖励、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每年县财政拨付 2200 万元
              用于各类生态创建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奖励。2007 年,出台考核办法,实施生态县建设“一票否决”
              制。同年,印发《长兴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开展为期三年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十三
              项工程”,包括耐火窑炉污染整治工程、矿山及水冲石子企业污染整治工程、道路粉尘污染整治工程、
              蓄电池及化工企业污染整治工程、城市扬尘污染整治工程、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工程、农业面源污染
              整治工程、交通船舶污染整治工程、喷水织机及印染企业污染整治工程、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城乡污
              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清水河道及生态修复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及水环境质量达标工程。2008 年
              11 月,长兴县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国际公园协会授予“国际花园城市”荣誉称号,并同时获得国内首
              个“环境可持续发展奖”奖项。2009 年 3 月,长兴县创建成为浙江省第二批省级生态县。2011 年 9
              月,通过创建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2012 年 12 月,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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