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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志(1988—2012)
第三节 湿地保护
2009 年 11 月,县政府成立湿地保护管理领导小组,协调开展湿地资源监测、湿地保护规划编制以
及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管理。2012 年 11 月,成立县湿地保护委员会。年末,全县共规划建设重要湿
地 9 个,其中国家级保护湿地 2 个、省级保护湿地 2 个、市级保护湿地 4 个、县级保护湿地 1 个。
一、湿地资源
根据 2009 年《长兴县湿地保护规划》,全县 2 公顷以上各类湿地总面积 57766.8 公顷,占全县土地
总面积的 40.4%。各类湿地中,分布在西北部低山丘陵湿地区的面积为 18251.9 公顷、占全县湿地总面
积的 31.6%,分布在中东部河谷平原湿地区的面积为 39120.1 公顷、占全县湿地总面积的 67.7%,分布在
南部低山丘陵湿地区的面积为 5394.8 公顷、占全县湿地总面积的 9.3%;自然湿地的面积为 6171.1 公
顷、占全县湿地总面积的 10.7%,人工湿地的面积为 51595.7 公顷、占全县湿地总面积的 89.3%。
全县自然湿地划分为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 3 类。其中,河流湿地面积 3513.9 公顷,全部
为永久性河流;湖泊湿地面积 2570.1 公顷,全部为永久性淡水湖;沼泽湿地面积 87.1 公顷,有草本沼泽
和森林沼泽 2 类,面积分别为 83.8 公顷和 3.3 公顷。人工湿地分为水库、淡水养殖场、灌溉用沟渠和稻
2
田 4 类,其中水库湿地面积 1474.9 公顷,淡水养殖场面积 1232.5 公顷, 公顷以上灌溉用沟渠面积 4.8
公顷,稻田面积 48883.5 公顷。
全县湿地维管束植物有 77 科 344 种,其中蕨类植物 6 科 6 种、种子植物 71 科 338 种,野荞麦、野
大豆和野菱 3 种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湿地两栖动物有 2 目 6 科 14 种,其中虎纹蛙属国家二
级重点保护动物;湿地爬行动物有 3 目 6 科 12 种,其中扬子鳄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湿地鸟类动
物有 10 目 17 科 66 种,被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有斑嘴鹈鹕、白琵鹭、小天鹅、疣鼻天鹅、鸳鸯、赤腹鹰、
普通 、白尾鹞 8 种;湿地哺乳动物有 4 目 6 科 13 种,其中水獭、獐 2 种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2012 年长兴县湿地面积分功能区情况表
表 5-7 单位:公顷
功能分区
湿地类型 合计
西北部低山丘陵湿地区 中东部河谷平原湿地区 南部低山丘陵湿地区
一、自然湿地 6171.1 462.9 4881.9 826.3
1.河流湿地 3513.9 267.4 2686.4 560.1
A.永久性河流 3513.9 267.4 2686.4 560.1
2.湖泊湿地 2570.1 131.4 2172.5 266.2
A.永久性淡水湖 2570.1 131.4 2172.5 266.2
3.沼泽湿地 87.1 64.1 23.0 0.0
A.草本沼泽 83.8 60.8 23.0 0.0
B.森林沼泽 3.3 3.3 0.0 0.0
二、人工湿地 51595.7 12789.0 34238.2 4568.5
1.水库 1474.9 1379.2 11.1 84.6
2.淡水养殖场 1232.5 61.2 1083.9 87.4
3.灌溉用沟、渠 4.8 4.8 0.0 0.0
4.稻田 48883.5 11343.8 33143.2 4396.5
合计 57766.8 13251.9 39120.1 5394.8
说明:资料来源于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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