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7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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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编 城乡建设
第一节 县域总体规划
2006 年 4 月,县政府委托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长兴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重
构城乡规划体系,以适应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的需要。2009 年 5 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
实施。规划将中心城区定位为长三角省际枢纽与物流基地、环太湖山水园林的现代化新兴城市,县域功
能定位为长三角先进制造业重要集聚区、绿色高效农产品主产区、现代物流重要集散区、生态休闲度假
新选区和浙江省先进文化建设示范区、现代社会管理样板区。县域常住人口规划 2010 年为 81.5 万人,
2020 年为 98 万人。城镇总人口规划 2010 年为 48.9 万人,2020 年为 72 万人。城市化水平规划 2010
年为 60%,2020 年为 73.4%。
《长兴县域总体规划》对县域行政区域面积进行整体规划,统筹布局县域范围内城镇建设发展空间、
生态保护空间、农田保护空间和区域基础设施通道以及农村居民点,合理配置城乡基础设施和文化、教
育等公共设施,实现城乡规划在县域全覆盖和空间管治,既有软性目标又有硬性指标,为营造优越县域
空间结构、空间形态与功能布局,建设用地紧凑、混合、节约的城镇及村庄体系提供依据。
县域空间布局为“一核三组团多点、四大片区结构”,构筑中心城区+中心镇组团的县域城镇发展格
局。一核为中心城市;三组团为依托煤山、泗安、和平 3 个中心镇,发展县域次区域;“多点”即培育一批
中心村,以中心村为主体,加强新农村建设;四大片区为以中心城市、煤山、泗安、和平三个中心镇为核心
的 4 片次区域。其中中心城市次区域包括小浦、夹浦、李家巷、洪桥、虹星桥、雉城、吕山、水口等乡镇;煤
山次区域包括煤山、白岘、槐坎等乡镇;泗安次区域包括泗安、林城、二界岭等乡镇;和平次区域包括和
平、吴山等乡镇。村庄分为三级,即中心村、一般村和城中村。中心村主要是原有乡驻地或已有相当规
模并承担一定区域服务职能的村庄,使之成为城镇在镇域中的职能补充;一般村指因规模较大、发展条
件较好而保留的自然村;城中村通过旧城改造,将现状已在长兴城镇建成区内以及根据规划将划入城镇
建成区的村庄进行改造,按照城镇建设时序,把城中村改造为城市社区。确定 2020 年全县形成 111 个
中心村(包括 6 个集镇型中心村),通过迁村并点,全县规划一般村 443 个。
《长兴县域总体规划》确定中心城市形成东南工业与物流、中西北居住、中部公建的用地布局结构,
总体结构为“一轴六片多中心”。一轴为南北向串联起多个中心的公建轴线;六片为龙山新区片、太湖新
区片、老城片、经济开发区片、雉城工业区片、经济开发区二期片;多中心为老城中心、龙山新区行政中
心、太湖新区中心等多个片区中心。规划区形成一个优化区、两个拓展区、两片整合区、五条生态廊道
区,一个优化区即优化老城区,优化老城区商贸、商务、居住、旅游功能,展现良好的城市形象,促进老城
区焕发活力;两个拓展区为东部环太湖旅游区和南部工业新城;两片整合区分别指城市远景向东南与西
北片,东南片指李家巷和洪桥片,西北片为小浦镇;五条生态廊道区指规划在西苕溪、泗安塘、合溪新港、
申苏浙皖高速公路和环太湖周边预留一定宽度防护绿地,形成五条生态廊道。
《长兴县域总体规划》近期用地发展方向依托旧城,向北充实龙山新区,向东扩展县经济开发区、建
设站场新城,向南发展经济开发区二期,向西控制发展,建设少量一类住区,向东南建设图影区块。规划
区范围确定为雉城、洪桥、李家巷、夹浦、小浦、虹星桥 6 个镇及水口、吕山 2 个乡,总面积 667 平方千米。
预测远期(2020 年)城区人口规模 47 万人,近期(2010 年)为 31.6 万人。规划远期(2020 年)人均建设用
地 119 平方米,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56 平方千米,城市控制建设用地框架 68.61 平方千米;近期(2010 年)
人均建设用地 116 平方米,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36.64 平方千米,城市控制建设用地框架 43.85 平方千米。
《长兴县域总体规划》确定长兴城乡发展目标:形成城乡空间布局高度融合、城乡功能结构高度互
补、城乡生态环境高度协调、城乡基础设施高度共享、城乡用地集约水平较高、城乡人口流动高度通畅、
城乡政治文化平等和城乡生活水平共同提高。新农村建设目标:把农业建设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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