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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志(1988—2012)






                                             第二节         市容秩序管理



                  1988 年,县城市容市貌由县城建局负责。1991 年,县城建局下设县城建监察中队,主要履行城区房
              地产监察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同年,县政府下设县城市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城区范围内市容秩
              序管理。1994 年,城建监察中队更名为县城建监察大队。2000 年 6 月,县城管办下设城管联合执法大
              队,对城区街道和社区实行综合管理,主要包括占道经营、乱设摊点、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2002
              年,县城管办对城区店面招牌广告进行规范,共拆除不规范和破旧的招牌近千块,统一制作 900 多块新
              的店面招牌。2003 年,要求犬主领证挂牌圈养,对无证无牌犬只实施捕杀。同年,在城区范围内实施
             “禁大、禁拖、禁农、禁鸣”,并加强对施工场地的源头管理,对 115 辆工程车辆进行密封改装,加大对“抛、
              洒、滴、漏”车辆的查处力度,对进城工程车辆实施水冲轮胎。同年 5 月,县城建监察大队划归县城市管
              理办公室。2004 年 6 月,成立县城市管理局,主要承担县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协调、监督职能,下设 4
              个科室和长兴城市管理大队。2005 年,县政府出台《长兴县餐饮业管理暂行办法》和《长兴县修理业、洗
              车业管理办法》,加强对“五小”行业的管理和整治。同时,对临街摊位实行“退位让路”,逐步取缔临街的
              固定摊位,对暂不能取缔的临街摊位向里弄后退 20 米;对农民自产自销的季节性流动摊贩实行堵疏相
              结合的管理办法,规范其行为。同年起,除重大节假日和特殊情况经批准外,雉城镇建成区从周一至周
              五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007 年,县政府办印发《长兴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
              规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2008 年,增设行政许可科,主要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审批及管理。
              2009 年,县政府成立犬类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局。制定《长兴县城区“五小行业”管理暂行办
              法》,明确餐饮业、加工业、修理洗车业、娱乐休闲业及其他行业的布局及要求。同年,县城管局成立城管
              治安警察大队,全年对人行道板上的机动车乱停乱放进行抄牌,共抄牌 8000 多辆。2012 年 9 月,县城
              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为县政府主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机关,主要承担城市管理综合
              执法职能,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同年,县城管执法局开展各项市容秩序大整治,全年
              共查处乱停乱放机动车 3.6 万辆,现场教育劝告 1.5 万人,严管区域违法停车查纠率达 80%以上,控制
              区域违法停车查纠率达 70%以上,规范区域违法停车查纠率达 60%以上,同时为缓解城区停车难的现
              状,设置 4 个临时停车场新增加停车泊位 400 余只。
                  2005 年之前,乡镇集镇市容市貌主要由乡镇政府负责管理。2005 年年底,除县城雉城镇以外的 15
              个乡镇均成立城管中队,隶属县城管局。同年,各乡镇城管中队对所在集镇开展市容秩序集中整治。其
              中,清理、拆除临街建筑物立面吊挂的各种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 2600 余件;拆除并限期整改不规范设置
              的灯箱广告、广告牌、宣传横幅 2100 余处;取缔、清除违法占道 3200 多处,摊位 260 余只,面积 1.2 万
              平方米;拆除棚披及遮阳棚 3350 余只,近 9000 平方米;查处泄露、抛洒污染道路车辆 860 起;清除违法
              占道堆放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380 余堆,动用车辆清运 100 余辆。2010 年,成立县经济开发区城南
              工业功能区城管中队。2011 年 7 月,县城管执法局重心下移,在泗安、和平、煤山 3 个中心镇挂牌成立
              城市管理执法分局。2012 年 6 月,县城管执法局在小浦镇挂牌成立小浦行政执法中队,全面行使相对
              集中行政处罚。至年末,有城市管理执法分局 3 个,乡镇城管中队 14 个。



                                             第三节         环境卫生管理



                  1988 年,雉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所有职工 109 人,负责雉城镇垃圾清扫清运处理、粪便清运处理、公
              共厕所保洁管理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等。1994 年 4 月,更名长兴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仍隶属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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