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5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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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编      城乡建设



              根据企业资产情况,确定职工身份置换的经济补偿标准,测算补偿总额。在该基础上,重新拟订企业改
              制方案(包括企业概况、资产负债情况、资产核销提留和剥离情况、经济补偿标准、资产处置情况、改制形
              式、职工和退休工人安置等),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体制改革办公室审批。2000 年 7 月,长
              兴浙北建筑工程公司、长兴中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长兴县第八建筑工程公司 3 家企业按“双置换”要
              求,通过产权交易、公告等程序,新经营者受让资产,职工全部买断工龄,企业走向市场;12 月,长兴县建
              筑工程公司完成“双置换”改制。2001 年 3 月,长兴金中房地产开发公司、长兴县城乡房地产开发公司
              完成“双置换”改制;10 月,长兴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按“双置换”要求完成改制;11 月,县建设局下属事
              业单位长兴县建筑勘察设计院也按“双置换”要求完成改制。2002 年 1 月,长兴宏泰监理有限公司完成
              改制。2003 年 10 月,长兴市政工程公司按“双置换”要求完成改制;12 月,长兴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物业
              公司、长兴县园林管理处服务部、长兴县园林管理处园林绿化工程公司、长兴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长兴县
              房地产管理处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完成脱钩改制。2004 年 1 月,长兴县政府与深圳水务集团公司合
              作经营,长兴县给排水总公司(长兴县自来水厂、长兴县安装公司、经营分公司、污水处理厂)完成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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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资产一并转入组建后的新公司——长兴水务公司; 月,长兴县房地产管理处长兴澳利安市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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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服务有限公司完成脱钩改制; 月,长兴县房地产管理处长兴县房地产经营公司完成脱钩改制。至同
              年,县建设系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425 名职工转换劳动关系,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其中 236 名职工由
              新企业返聘;通过县产权交易所进行产权置换,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由新经营者买断企业资产,分别组
              建新的有限责任公司,共置换产权 2376 万元。
                   一、“双置换”改制
                  企业实行整体资产转让,实现产权置换;在职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企业给予职工一次性经济
              补偿,人均最高不超过 2.5 万元,个人最高不超过 3 万元,由新组建企业聘用上岗,聘用率原则上不低于
              80%,新公司聘用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实现职工个人身份置换。新经营者受让企业后,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要求,设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公司章程,重新变更注册资本和工商登记。按该形式
              改制的有 7 家。长兴县建筑勘察设计院,为县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净资产为 206 万元,整体资产进行
              公开出让,以底价 230 万元整体转让给原经营班子,新单位更名为长兴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长兴
              浙北建筑工程公司,企业净资产为负 220.3 万元,经公司原经营班子推荐,以零资产转让个人经营,新公
              司更名为长兴长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兴中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含长兴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企
              业净资产为负 131.4 万元,经公司股东会、职工联席会议商议,以零资产整体转让个人经营,新公司更名
              为长兴天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兴县第八建筑工程公司,已歇业多年,至 1998 年 11 月月底,公司净
              资产为负 21.9 万元,以零资产整体转让个人经营。长兴县宏泰建设监理公司,企业净资产为 39.8 万
              元,转让底价 46 万元,实际投标出让价为 148.8 万元,由个人受让经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将高于出让
              底价资产的 50%,返回给公司,用于弥补企业亏损,其余 50%上缴县财政按规定处理。长兴市政工程公
              司,企业净资产为 186.3 万元,按比例上缴雉城镇政府、县建设局,经职工代表一致推荐,整体转让个人
              经营,新公司更名为浙江长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长兴金中房地产开发公司,企业净资产为负 269.5 万
              元,以零资产整体转让 4 人经营,县建设局同意免缴所欠配套费 75.6 万元。
                   二、资产重组、职工身份置换
                  按该形式改制的,为长兴县给排水总公司,系国有全民企业,由长兴县自来水公司、长兴县安装工程
              公司、长兴自来水经营分公司、长兴县污水处理厂 4 家法人单位组成。2003 年 9 月底,企业净资产为
              1395.7 万元,提留改制资金 608.6 万元,在职 166 名职工全部置换身份。同年 9 月 27 日,长兴县人民政
              府与深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长兴县城市水务投资经营合作协议》,由长兴县给排水总公司以净
              资产与深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丰源投资公司合资组建两家新公司,共同投资合作经营长兴城市
              水务(包括给排水和污水处理业务),股份分配为深圳方占 70%、长兴方占 30%。县政府将长兴县给排水
              总公司下属 4 家企业全部资产(含负债)和账外供水管道资产,统一划拨到长兴清源市政资产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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