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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志(1988—2012)
堆放建筑垃圾。2004 年,清运垃圾 5.2 万吨,平均日清垃圾 135 吨。2007 年起,农村生活垃圾也统一转
运至长兴垃圾处理厂。2008 年 8 月,长兴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后,全县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该厂统一
处理。2011 年,县市政环卫处在龙山新区 6 平方千米区域内实行生活垃圾“桶车对接”清洁直运作业试
点,推行“垃圾不着地”,减少垃圾“二次污染”。之后,生活垃圾清洁直运作业开始向新建住宅小区、老城
区、老住宅小区延伸。
1994 年之前,尚无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后堆放于黄土桥,大部分再转运农村作肥料处理。
1994 年,高山岭垃圾填埋场建成启用,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后,全部运至填埋场,按照指定位置倾倒,进行
垃圾平整、覆土填埋,并实施消杀处理,定期喷洒药水、灭蚊蝇。同年,平均日填埋处理垃圾 98 吨,全年
处理垃圾 3.5 万吨。2003 年,长兴县垃圾处理厂建成启用,采用垃圾焚烧处理方式,集堆肥、填埋、回收
于一体,为全省第 2 座采用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的县级城市。2008 年 8 月,长兴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
入运行,城区及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该厂统一处理,全年共焚烧处理垃圾 14.7 万吨。2012
年,共焚烧处理生活垃圾 17.54 万吨。
粪便收集、清运 1988 年,环卫工人分别采用 1 吨、2 吨、3 吨真空吸粪车,收集城区 48 座公共厕所
化粪池粪便,并为 1 万多户居民家庭清倒马桶、清运粪便。粪便收集后,按照区域就近运至宜春弄、黄土
桥等 3 座总容积 1075 立方米的贮粪池集中存放,再转运至全县各乡镇,用于农村施肥。全年收集清运
粪便 2.2 万吨。20 世纪 90 年代后,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住房条件逐步改善,居民家庭开始增
设卫生间,家用马桶逐步减少,而公共厕所和单位自用厕所则逐步增多,每年清运粪便保持在 1.8 万
吨。1995 年,除部分老住宅小区外,马桶使用量快速减少,同年清运粪便 1.2 万吨。进入 21 世纪后,部
分老住宅小区经过改造,增设卫生间,马桶使用量大大减少。2002 年,长兴污水处理厂运行后,城区实
行雨污分流,粪便统一进入城区污水管网。至 2004 年,城区居民家用马桶已完全消失,粪便清运主要是
公共厕所化粪池。同年清运粪便 1 万吨。2012 年年末,粪便清运主要是公共厕所、单位自用厕所化粪
池堵塞清掏,全年清掏清运粪便 3000 吨。
第四节 建设企事业单位改革
1997 年,全县部署开展企事业单位体制改革。1998 年,全县建设系统体制改革正式启动,按照把企
业推向市场、职工推向市场和产权置换、职工身份置换“双推双置换”的要求,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
职工身份置换为重点,全面实施建设系统体制改革。9 月,县建设局成立改制领导小组,下设改制办公
室,先行在下属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启动改制。1999 年 3 月,在下属事业单位中推行中层干部
竞聘、工作人员聘用、未聘人员留职待岗的“双聘一待”改革。10 月,各改制企业完成资产评估,并结合
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改制方案,明确企业资产情况、经营者持大股等事项,先后获县体制改革办公室批
复,企业改制完成阶段性工作。11 月,长兴建筑工程公司、长兴金中房地产开发公司、长兴浙北建筑工
程公司、长兴中发建筑工程公司 4 家企业完成改制;长兴第八建筑工程公司歇业,13 名职工全部分流;
长兴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和长兴县城乡建设开发公司因多种原因未完成改制。12 月,县委要求必须全部
按“双置换”要求,进行彻底改制。至 1999 年年底,县建设系统 8 家下属事业单位“双聘一待”改革全面
完成,62 人上岗担任中层干部,比原来减少 30%,169 名职工签订固定期限聘用合同,234 名职工签订无
8
固定期限聘用合同, 名职工留职待岗 6 个月。
2000 年 2 月,县建设局调整和充实改制领导小组,并成立 3 个改制指导组。各改制企业相应成立
改制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召开多层次、多形式会议,广泛宣传有关改制政策。3 月起,所有下属企业进
行清产核资,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并按县委文件规定,进行核销、提留、剥离,界定产权,
企业资产情况报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核准。同时,理清在编在职职工年龄、工龄等情况,列表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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