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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志(1988—2012)



              全面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以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依托,开展预防控制传染病、地方病、
              老年病以及合理用药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普及慢性疾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卫生习惯和
              生活方式,提高农民自我防病保健能力。至 2011 年,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 75%;农民健康
              体检建档率达 90%以上;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标率达 95%;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达 85%和 75%。
                   八、农村文化教育满意工程
                  2007 年起,以创建省级体育强镇和文化示范村、文化示范户为抓手,以新农村文化信息服务三级网
              络建设和示范性“村民会馆”建设为重点,发掘民俗文化,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组织具有当地特色的文体
              竞赛和“十佳书香家庭”评选等活动,繁荣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至 2011 年,完成“三组团”教育发展规
              划,建成 3 所区域性初中和 5 所区域性成校,村完小学生数占乡镇中心小学人数的比例控制在 30%以
              下,所有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市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其中省级示范幼儿园 2 所、市级示范幼儿园
              3 所);新增农村教师 420 人,教师学历达到或超过省平均水平。
                   九、村风文明建设工程
                  2007 年起,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围绕“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维护权
              益”主题,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依法维护正当权益;引导行政村
              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发挥“村规民约”在村民自我管理中作用,塑造“遵纪守法好、环境卫生好、崇尚科
              学好、尊老爱幼好、团结互助好、勤劳致富好”的六星级农户,创建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社会风尚良好、文
              化活动丰富、村容村貌整洁的文明典型。至 2011 年,建成“六星级”农户 5 万户、乡风文明示范村 50 个,
              8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文明村标准,建成一批省市级文明村,创建全国文明村 1 个,“民主法制村”创建
              率达 100%。
                   十、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
                  2007 年起,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创造力、凝聚力
              和战斗力,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选好
              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制定和落实定期培训、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措施,调动农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加
              强民主管理,全面推行“公开推选、公开决策、公开村务、公开评议”等四项制度,落实和保障农民群众的
              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规范村干部工作,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提高农
              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
              领,构建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和教育,增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和守法意识,提高村
              民自治的自我管理、自我拓展、自我服务水平。健全和完善农村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确保农村平安。至
              2011 年,全县 50%以上的村级党组织达到“五好村党组织”(详见第 19 编中国共产党、第 5 章、第 2 节)标
              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率达到 60%,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满意度达到 90%以上。


                                             第三节         美丽乡村建设



                  2010 年,县委出台《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力打造中国魅力乡村的实施意见》,以 10 年
             (2010—2019 年)为实施期限,其中前三年建成魅力村庄 100 个。2012 年,魅力乡村更名为美丽乡村,出
              台《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村民富、村庄美、村风好”要求,推进美丽乡村
              创建。
                   一、美丽乡村创建
                  2010 年,县委、县政府作出建设“中国魅力乡村”的战略决策,针对全县村庄的不同特色,统筹考虑
              生产发展、生态环境、特色文化、历史传承等综合因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韵”的魅力乡村建设新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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