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1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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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编 经济总情
合发展指数测评结果,长兴自评选恢复后首次入围全国综合发展百强县(市),排名第 63 位,比 2002 年
度排名提升 44 位;全省共有 30 个县(市)入围,长兴列全省第 23 位。
2005 年 10 月,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中国信息报社联合发布 2004 年度全国综合发展
百强县(市),长兴排名第 51 位;全省入围县(市)30 个,与上一年持平,长兴列全省第 21 位。
连续两年名列全国百强县,两年连升 56 个位次,“长兴现象”引起了国内主流媒体的高度关注。
2005 年 10 月 16 日,《人民日报》(华东新闻)第一版以《长兴为何连升 56 位》为题,对长兴现象进行解
析,并称之为“长兴速度”。11 月 25 日,《光明日报》以《百强县排位凸显“长兴速度”》为题,对长兴近两
年来的发展路径进行剖析,对“长兴速度”予以肯定。
2006 年 9 月,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中国信息报社联合发布 2005 年度全国综合发展
百强县(市),长兴继续保持强劲发展势头,名列全国综合发展百强县(市)第 56 位;全省入围县(市)30
个,长兴列全省第 22 位。
之后,国家统计局不再进行百强县评选。
三、千强镇
2005 年 9 月,国家统计局在广东东莞举办 2005 全国强镇论坛,并发布“全国首届小城镇综合发展水
平 1000 强”名单。长兴县有雉城镇、李家巷镇、洪桥镇、和平镇、煤山镇 5 个镇入围全国“千强镇”行列。
“全国小城镇综合发展水平 1000 强”,简称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是国家统计局对全国近 2 万个建制
镇,根据城镇发展水平、生活环境、发展潜力等方面近 30 个指标进行的综合测评评定。由国家统计局农
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中国信息报社发布。
2006 年 10 月,国家统计局在浙江萧山举办主题为“发展强镇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国强
镇论坛,并发布第二届全国小城镇综合发展水平 1000 强名单。长兴县有雉城镇、李家巷镇、洪桥镇、夹
浦镇、林城镇、和平镇、小浦镇、煤山镇 8 个镇入围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行列,其中煤山镇跻身全国百
强,位居第 76 位。比第一届新增夹浦、林城、小浦 3 个镇。
之后,国家统计局不再进行千强镇评选。
第二章 经济结构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长兴县经济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所有制结构从国有、集体经济为主,逐步形成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产业结构从“二一三”逐步向“二三一”演变,逐步形成
以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为主共同带动经济增长的新格局。投资主体也发生较大的变化,由计划经济体制下
的国家单一投资,转变为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
第一节 所有制结构
一、农业所有制结构
1988 年,继续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土地集体所有,个人承包经
营。全县 28.5 万名农村劳动力中,有农林牧渔业劳动力 20.3 万人,其中农业 18.16 万人、占 89.5%,林
业 0.8 万人、占 4.4%,牧业 0.54 万人、占 3%,渔业 0.56 万人、占 3.1%。有国有农场 9 个,从业人员 1245
人,耕地面积 270 公顷。1998 年,全县全面开展土地二轮承包工作,将土地承包期再延长 30 年。2004
年,全县全面完成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2007 年,全面完成山林延长承包期签订合同和核发经营权
证工作。2012 年,全县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 6.16 万人,其中农业 4.42 万人、占 71.8%,林业 0.77 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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