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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志(1988—2012)



              房地产业务外,全系统工业品、棉百、五金、副食、中小农具零售门店全面推行“社有个营”。至 1996
              年,除农资供应门店外,全部实行“社有个营、抽资承包”经营责任制,涉及职工 917 人,占在职职工总
              数的三分之二,铺底资金全部抽回。至企业改制结束,“社有个营”一直是基层供销社经营承包责任制的
              主要形式。
                  1989 年,全系统试行全员风险责任制,具体实施办法由各企业自定。1991 年,县供销社出台指导性
              意见,实行风险承包责任制的企业,企业领导风险抵押金不少于 700 元,中层干部不少于 500 元,职工不
              少于 300 元。全员风险承包责任制仅木材和农资两家公司和小浦供销社试行过一年,其他单位未真正
              实行。
                  产权制度改革         1993 年,县供销社对农资经营、农副产品收购传统业务,新发展的药材、石油经营
              业务实行统一管理,相继成立跨企业的化肥农药公司、白果购销集团公司、供销社粮油公司、营养保健品
              有限公司(后更名三通药材公司)、石油经营集团公司共 5 家股份合作制公司,以统购分销、分购联销方
              式形成规模优势。至 1997 年,因业务经营日渐衰落,除三通药材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其余 4 家
              股份合作公司全部解散。1997 年起,县级公司全面推行股份制改造,16 家县属公司(厂)改制重组为 10
              家有限责任公司。应入股职工 1001 人,实际入股 619 人,入股金额 418.7 万元,其中联社股、社会法人
              股 230 万元。三通药材公司、房屋开发公司 2 家公司经批准改组为民营有限责任公司,农资公司、三通
              药材公司职工参股率 100%。至 1998 年,全系统共组建有限责任公司 8 家,股份制企业 2 家,法人股东
              20 个(次),股额 339.63 万元,职工自然人股东 433 人(次),股额 482.71 万元。
                  1997 年 1 月,县木材公司率先实施以“身份置换、产权置换”为核心内容的“双置换”改制,城区、泗
              安 2 家基层供销社也随后实施,当年 3 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5 人。1998 年,在总结 3 家单位改制工作
              的基础上,县供销社规范分流办法,出台经济补偿办法,确定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补偿标准由补偿基数、工
              龄补偿额、养老保险补偿额三块组成。同年,槐坎、煤山、夹浦 3 个基层社改制,共解除劳动合同 223
              人。1999 年起,“双置换”改制全面铺开,职工身份置换完成后的企业也随即进入破产或清算解体程
              序。同年,县精制粮油厂申请破产,成为供销社系统第一家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1999—2000 年,共有
              15 家企业与 2792 名职工陆续解除劳动合同。2000 年 11 月,县石油化工公司破产。2001 年,共解除劳
              动合同 225 人,县土特产总公司、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2 家企业破产。2002—2004 年,累计解除劳
              动合同 68 人,破产或清算解体企业 21 家。其中,2000 年,县日用杂品总公司、畜产再生物资总公司、供
              销社、粮油公司、三通家交电公司、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及李家巷、夹浦、城区、和平、小浦、泗安 6 家基层供
              销社先后破产,供销商业公司清算解体;2003 年,虹星桥供销社、县工业品公司先后实施破产。2004 年,
              煤山供销社最后一批职工解除合同。至该年,县供销系统身份置换工作结束,共置换职工身份 3343 人,
              置换率 100%。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给予职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主要通过出售资产、产权转让方式筹
              措资金,共有企业资产折价抵补偿金、资产拍卖款、土地出让收入和出让金返还、经营权抵补偿金、拆迁
              补偿款和县土地储备中心收购 6 种形式。同年,县木材公司、糖酒果菜副食品公司、冷冻食品厂、林城供
              销社先后破产,煤山、洪桥、白岘、槐坎供销社清算解体。2009 年 6 月,最后一家基层社林城供销社申请
              破产并依法终结。至该月,县供销系统“双置换”工作结束。29 家集体企业中,县级公司(厂)16 家、基层
              供销社 13 家;实施股份制改造 2 家,清算解体 5 家,破产 22 家。通过企业产权制度全面改革,总计处
              置、核销各类债务 20150 万元,置换职工身份 3343 人,职工人均置换身份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1 万元,解
              除遗属供养关系 300 余人,清欠社员股金和集资款 3803 万元。
                   四、物资体制改革
                  管理体制改革         县物资局是县政府所属主管物资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对全县物资系统实行行业
              管理,在计划指导下,对全县日常生产和重点建设所需各类物资进行申报、调拨、分配、组织供应。1987
              年年底,县物资局共有 8 个公司、1 个站、1 个厂,有职工 258 人,年销售额 5788 万元。1990 年 10 月,县
              物资局内设办公室、组宣科、财务科,办公地点在雉城镇解放东路 8 号。下属有金属材料公司、机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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