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1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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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编      经济总情



                   四、丝绸工业体制改革
                  1990 年 2 月,县丝绸公司成立,是兼有行政与经营职能的国营企业,属德清县蚕茧丝绸联合公司的
              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1990 年 5 月,长兴丝厂、长兴丝织厂同时划归丝绸公司归口管理。1995 年,长兴
              丝厂实行保值、增值经营管理;丝织厂公开招聘厂长,建立以厂长负责制经营。但由于种种原因,两家企
              业连年亏损,越亏越大。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2000 年 12 月 27 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浙江省长
              兴县茧丝绸总公司(含下属非独立分支企业长兴丝厂)破产。396 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连同退休
              职工 230 人,一起得到妥善安置。
                   五、乡镇工业体制改革
                  1988 年,全县有乡镇集体企业 353 家、村办集体企业 586 家。同年 8 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在有条件
              的乡镇进行乡镇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资产经营公司,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1990 年至 1993 年,全
              县乡镇企业全面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和厂长(经理)负责制。1992 年,县政府颁发《长兴县关于鼓励专
              业技术人员到乡镇企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鼓励专业人员通过遣派、调动、借用等各种形式到县内
              乡镇企业以及技术或承包、租赁创办乡镇
              企业,推动乡镇企业以及经营制度改革。
              1993 年,全县乡镇企业 314 家,完成股份
              制 企 业 改 造 的 达 200 多 家 ,改 制 率 达
              64%。1994 年 3 月,县委、县政府印发《关
              于保证乡镇企业转制工作顺利进行的若干
              意见》,要求在改制工作中增加透明度,坚
              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强化法制意识,
              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坚持
              集体研究的原则。4 月,将 31 家乡镇企业
              组建成为浙江铁鹰集团、浙江山鹰集团、浙
              江中星集团、浙江金鹤集团四大省级集团
              公司,同时对“小、微、亏”企业实行租赁、拍
              卖、兼并,共组建 13 家企业集团。同年,乡
                                                           图10-3   1994年4月18日,铁鹰、山鹰、中星、金鹤四大省级集
              村两级企业改制 495 家,占 65%,新建股份
                                                       团公司成立大会举行(蒋剑亮摄)
              合作制企业 56 家。1997 年,《中华人民共
              和国乡镇企业法》颁布实施。4 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加快乡村集体企业改革,完善产权制度改革
              工作的意见》。5 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鹤集团长兴丝绸厂率先改制成为浙江省长兴丝
              绸有限公司,职工认购 173.1 万元的股本金。1998 年,全县乡村企业 818 家,其中乡镇企业 334 家、村办
              企业 484 家,已完成改制 590 家,改制率达 72.3%;夹浦镇、李家巷镇、煤山镇、槐坎乡的乡镇企业全部改
              制,林城镇、洪桥镇、和平镇改制率达到 90%以上。1999 年,全县改制 42 家成股份合作制。2000 年,全县
              55 家企业完成股份合作制改制。2001 年,全县最后 36 家企业完成股份合作制改制。至该年,全县 348 家
              乡镇集体企业、586 家村办集体企业公退民进,重组产权,全部转为民营企业。
                   六、部门工业企业改革
                  经济协作系统企业改革              1988 年至 1990 年,长兴制革厂实行第一轮承包。1990 年至 1993 年为厂
              长负责制承包,厂里实行分级承包,承包任务分解到车间、班、组,把原材料、能耗、质量要求、用工时耗明
              确到班组、岗位。同时,实行风险承包,厂长级风险金 1 万元至 2 万元、车间 3000 元至 5000 元、班组
              500 元;完成有奖,完不成要罚。长兴制革厂 1992 年超额完成承包基数,受到工业局表彰并奖励。1994
              年 2 月,长兴制革厂划归县协作办,更名为长兴皮革实业总公司,并办合资企业兴旺达制革有限公司,实
              行一套班子管理。1998 年后,因污染难以治理,公司负债沉重,2000 年宣布歇业清除,以破产结束。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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