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7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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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编       建筑业 房地产业



              物质量并重,推行差别化质量管理。2012 年,共受理工程质量监督 483 项、243 万平方米,竣工备案项目
              117 项、161 万平方米,签发《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记录》1036 份。1999—2012 年,县质监站共受理质
              量监督工程 4345 项,面积 2232.2 万平方米,共发出整改通知书 1420 份,查处质量事故 32 起。
                   四、安全管理
                  1988 年,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由县城建局建筑工程股、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1990
              年后,县城建局在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基础上,逐步规范建筑施工操作规程,提高事故预防能
              力。1991 年,县城建局出台《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以上工
              程必须配备 1 名持证专职安全员,新开工工地脚手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验收合格后挂牌,加强施
              工“四口”(洞口、楼梯口、出入口、电梯口)围护,脚手架工作面外侧设围护栏。1998 年起,县建设局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自查,并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抽查和检查,推动安全生产检查形成制
              度化、常态化。2000 年起,与全县所有房屋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及下属事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
              状。结合每年一度“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每年组织两三次安全生产
              培训教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等新规范、新标
              准宣传学习,每年受训人员超过 300 人。2002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县建设局全面编
              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覆盖建筑施工、拆迁、公用事业、园林、路灯等各领域,以提升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
              急能力。2003 年,全县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建立民工学校,使之成为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技能重要场
              所。2004 年,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要求工程预算中按 0.2%单列
              安全生产设施费用。2005 年,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三类人员”培训考核上岗
              制度,当年共培训“三类人员”284 人。2007 年 5 月,县建设局专门设立安全管理科,成立县建设工程安
              全监督站,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日常管理工作。2008 年,对建筑起重机械
              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结合全县开展“迎奥运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对建筑工地、燃气、
              供水、公共设施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检查,共检查企业 596 家,发现安全隐患 789 个,全部督促限期整
              改。2009 年 5 月,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
              生产专项方案。同年,开展“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9 次、塔吊机械设备等
              专项检查 7 次,检查施工工地 371 个,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 349 份、停工整改通知书 22 份,召开预警约
              谈会 12 次。2010 年,规定 1 万平方米以上新开工项目全部安装施工现场在线监控系统、新安装塔吊全
              部安装黑匣子管理系统,为全县建筑施工安全提供技术保障,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水
              平。同年,组织开展 8 次大规模隐患排查、安全检查活动,共检查工地 78 个次、抽查企业 328 家次,36
              家企业被责令停工整改和通报批评。2012 年 7 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推进会暨基坑坍塌应急救援
              预案演练活动”,78 家施工企业、26 家监理企业共 330 人参加。同年,组织开展施工现场起重设备、民工
              宿舍及临时设施、施工现场等“五大危险源”大检查,开展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
              分部分项工程和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检查,共检查施工单位 43 家、监理企业 27 家,检查项目
              371 个,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 349 份,停工整改通知书 22 份。同年年末,全县有 43 家企业取得建筑施工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共建立应急预案 9 类 1665 件;有 47 个项目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安装
              黑匣子管理系统 138 台。
                   五、名优工程
                  1988 年,县内建筑工程质量实行核查验收制度,确定优良、合格、不合格 3 个工程质量等级。1990
              年,全县共评出优良工程 42 项。1992 年,长兴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承建上海汽车工业培训中心干部培
              训综合楼工程,获上海市“白玉兰杯”优质工程奖,是长兴历史上首次获得建筑施工最高质量奖。1994
              年,长兴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承建长兴县保险公司营业楼获湖州市“十佳工程”奖。1997 年,湖州市“十
              佳工程”奖改为“飞英杯”优质工程奖。2002 年,长兴县设立“银杏杯”优质工程奖,由长兴县建筑业协会
              组织评选,当年全县有 6 项工程获该奖项。2003 年,长兴电厂 4 期(技改)主体工程、长兴国税办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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