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1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P. 901

第十八编       经济管理



              储能电池和非铅动力电池)和 LED 产业。主要指标:到 2015 年,新能源产业“一综三专”园区分布格局
              基本形成,即初步形成以开发区为主的光伏产业综合园,产值规模约超过 200 亿元;以雉城为主的新型
              电池产业专业园,产值规模约 40 亿元;以槐坎、和平为主的两个 LED 产业专业园,产值规模约 40 亿元。
                  绿色动力能源中心规划              2006 年 2 月,县发改委牵头编制完成《浙江省长兴县绿色动力能源中心
              发展战略规划(2006 年)》。明确“集中布局、绿色环保、集群配套、创新升级、合作和谐”的思路,积极、
              适度地发展长兴蓄电池产业,努力打造“中国绿色动力能源中心”。发展目标:将长兴的蓄电池产业发
              展成一个不会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损害的产业,成为一个不断创新和突破的“企业家诞生地”,建立
              一个国内乃至国际领先的动力新能源制造中心、研发中心、品牌中心、环保事业中心,打造一个大中小
              企业分工协作诚信户主的产业集群,长兴成为一个“政府—企业—民众—媒体”互相信任、共谋福利与
              发展的地方。
                  红色旅游经典景区规划             2006 年 2 月,县建设局牵头编制完成《长兴县苏浙军区旧址群红色旅游经
              典景区规划(2006 年)》。建设目标:以新四军红色旅游产品为核心,以休闲度假及各类体验、参与型旅
              游产品为配套,集爱国主义教育、民俗游览、休闲度假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红色旅游度假胜地。建
              成后景区的游客日容量为 8750 人次,年容量为 210 万人次。


                                          第二节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1988 年 7 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投资管理体制的近期改革方案》,提出实行分层次管理、扩大企业自
              主权、建立基本建设基金制、成立投资公司、改进计划管理等举措。同年,全县通过深化企业改革和开展
             “双增双节”(增产节约、增收节支),适当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2.53 亿元。
              1989 年,全县贯彻治理整顿方针,继续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988—1991 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年均
              增长仅 5.6%。1992 年始,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明确以企业为投资主体,初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
              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建设实施市场化的格局。同年 11 月,县委、县政府下放部分经济管理权
              限,突出企业投资的主体地位。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6.17 亿元,比上年增长 85.7%。1993 年,实行投
              资项目审批一条龙服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1994 年,全县企业技术改造加快,基本建设投资规模
              加大,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11.2 亿元,首次突破 10 亿元,比上年增长 51.4%。1995 年,实行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制。1996 年 11 月,对经营性投资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1997 年,受国家宏观调控和
              资金约束影响,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大幅下降,仅完成年计划的 73.6%。1999 年,启动国家、省、县级
              重点工程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幅度加快,至 2000 年,突破 20 亿元,达 20.43 亿元。之后,继续保持
              快速增长势头,至 2003 年,达 58.06 亿元。1992—2003 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为 56.5%。
                  2004 年 7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完善政府投资体
              制等。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
              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之后,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全县建
              立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核准制的基本制度框架。2006 年,出台《长兴县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
              办法》《长兴县项目审批服务暂行办法》,明确企业投资的自主权。同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首次超百亿
              元,达 105.8 亿元。2009 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长兴县
              政策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暂行办法》。2011 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超 200 亿元,达 201.97 亿元。同年,
              制定《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于政府投资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2012 年 10 月,成立长
              兴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服务中心。同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248.81 亿元。2004—2012 年,全县固定资
              产投资年均增长 26.5%。
                  1988—2012 年,全县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1631.42 亿元。


                                                                                                   · 839  ·
   896   897   898   899   900   901   902   903   904   905   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