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5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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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编 经济管理
总资料汇编》。1994 年,编印《浙江省长兴县第三产业普查资料》。1999 年,编印《长兴县第一次农业普
查资料汇编(1996)》《长兴县 1980—1998 年农林牧渔业生产主要指标实绩》。2002 年,编印《风雨历程
铸辉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长兴县统计资料汇编》。2003 年,编印《浙江省长兴县第二次基本
单位普查资料(2003)》。2011 年 11 月,编印《数据长兴(2010)》。2012 年,编印《长兴县 2010 年人口普
查资料》。
统计分析与信息 1988—2012 年,县统计局先后对总部经济发展、税收收入增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节能降耗、茶叶生产、项目投资等开展统计分析,撰写、编印各类统计信息、统计分析、调研报告 1900 余篇。
二、统计执法
1988—2012 年,县统计局每年以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大检查和统计稽查等形式,开展统计执法检
查,累计组织统计执法检查(统计稽查)30 次,检查单位 1150 家(次);查处统计违法或统计数据不实单
位 300 家(次)。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220 起,责令整改单位 300 家。
第三章 物价管理
1988 年,长兴县物价管理从“调放结合,以调为主”改为“放调结合,以放为主”。价格逐步由计划价
格向市场价格转变,物价管理权限由高度集中、分级管理转由生产经营企业自行定价,逐步建立市场形
成价格机制;价格管理形式从政府单一定价,发展到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多种形式并存。
1990 年 9 月,成立物价事务所,承担价格评估、拍卖及价格顾问等价格服务。1993 年,县物价局与县工
商局合署。1996 年,组建县工商行政与物价管理局。1998 年 5 月起,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依
法治价,规范价格行为,培育和完善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1999 年 4 月,县物价局单列。2001
年 11 月,与县计经委合署。管理职能主要为执行中央、省制定的价格规则,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
价格环境,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和市场监管。
第一节 价格管理
一、农副产品价格管理
1987 年起,县内籼谷(米)、粳谷(米)、糯谷(米)、小麦(面粉)、桑蚕丝等 13 种品种的合同定购价格
实行国家定价;籼米、粳米、糯米、面粉、玉米、菜油、配混合饲料等 16 种品种的销售价格实行国家定价;
猪肉、牛肉、羊肉、家禽、鲜蛋和水产品 6 种主要副食品购销价格实行国家指导价。1988 年年初,放开猪
肉、牛肉、家禽、鲜蛋和水产品 6 种主要副食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1988 年 6 月,豆制品实行议价销
售。1993 年 1 月, 类 17 项农产品实行平议价“双轨制”,即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同年,全面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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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购销和价格,实行指导性计划收购,同时取消粮油凭票供应。1994 年 9 月,对非省定主要粮油品
种的销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以稳定市场粮油价格。1995 年起,蚕茧由国家定价改为国家指导价。
1998 年,实施粮食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实行顺价销售。2000 年,列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农产品减
少为国家储备粮食、食用植物油(料)、棉花收购价和销售价以及鲜茧收购价。2001 年,蚕茧收购价格改
为省级政府指导价。2004 年春,放开蚕茧收购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之后,全县农副产品价格基本放开。
二、工业品价格管理
1985 年起,全县先后放开缝纫机、国产手表、黑白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和凤凰、永久、飞鸽品牌以
外的自行车等工业品价格。1987 年,试行放开计划外 16 种名优卷类烟价格,并对普通卷烟实行计划内外
价格“双轨制”。同年 7 月,放开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 13 种名酒价格。1988—1992 年,工业消费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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