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3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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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下山脱贫 ·995·
第三章 下山脱贫
第一节 试点
要将4万多就地脱贫无望的贫困山区农民搬迁
下山实行异地开发,是一项社会性、综合性的大工
程。这项工程的实施,不但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
规和政策,而且工作量大、牵涉面广,要克服众多
的困难。遵照县委、县政府“下山脱贫”先进行试
点的指示,县扶贫办经过与王宅镇、柳城镇、西联
乡的党委、政府反复协商,于1993年的8月开始,在
王宅镇的紫溪村,还有西联乡金山村杨梅岗自然村
和柳城镇麻济村的上天苍、下天苍两个自然村进行
下山脱贫的试点。其中,王宅镇的紫溪村,属于建 图169:全县第一个下山脱贫村紫溪村旧址(摄
制村下山脱贫;而西联乡和柳城镇的3个自然村,则 于1992年)
是属于该村范围内高山自然村向平地中心村搬迁的试点。
王宅镇的紫溪村,居住地在王宅镇的大山深处,山名大法尖,海拔917米。村庄建在离大法尖不
远的山窝里,建村已310年。1992年时,全村46户、176人,山地面积120公顷折合1800亩,村民年人均
纯收入不到300元。异地开发能脱贫致富、增产增收的期望,还有该村老支书的儿子施用农药中毒人未
抬下山便停止了呼吸的事,成了正、反两个方面促进该村村民搬迁下山的动力。得知县扶贫办和镇党
委、政府来该村进行引导下山脱贫的试点工作,村两委和村民们非常拥护,积极行动。而西联乡金山
村的杨梅岗自然村和柳城镇麻济村的上天苍、下天苍两个自然村,原本就有一部分土地是在山下的中
心村的,解决建房的宅基地和生产、生活用地,只需在该村范围内进行调整。两个类型三个地点的试
点工作,在县扶贫办的统一指导下,分别由王宅镇和西联乡、柳城镇政府的领导下进行。
整个下山脱贫试点工作过程中,坚持政府引导、支持的方式;坚持群众自愿、自拆、自建的原
则;高山自然村的农户迁移到山下的中心村所在地的,由该村村委会处理解决好建房宅基地和生产、
生活用地;建制村整村迁移的,在县扶贫办的主持下,由迁出的乡镇村和接纳地的乡镇村反复沟通、
协商的基础上,由迁出地的村向接纳地的村付给土地补偿经费,做到有偿使用,不搞一平二调;双方
协商同意以后,由乡镇政府编制好规划,然后报县政府批准,没有经过规划或未经县政府批准,均不
得擅自搬迁;县级的计划(发改)、规划、国土、财政、林业、供电、交通、广播电视、民政、建筑
设计等部门,则对高山深山农民迁移下山给予大力支持,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所审批的项目一律
实行优惠收费,有条件的还做到免费服务。到了该年年底,紫溪村成了全县的第一个下山脱贫村。西
联乡金山村的杨梅岗自然村和柳城镇麻济村的上天苍、下天苍自然村,也基本完成了由高山村向山下
中心村的搬迁。两个类型三处地点的试点都取得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