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4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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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 第三十编    扶贫与脱贫


                  在1993年下半年1个建制村2个自然村下山脱贫的试点过程中,在俞源乡和西联乡这2个乡,由于贫
              困山区的穷山民下山搬迁的要求非常强烈,俞源乡的尖坑村,还有西联乡的三笋坑、弄坑、四百田、
              下田等建制村以及金山村下属的小溪下自然村,也纷纷提出了下山脱贫的请求。后经县扶贫办和俞
              源、西联二乡党委、政府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认为俞源乡的尖坑村,他们要求从海拔500米的

              烟铺山的山上迁移到老尖坑脚下来,土地系该村在山下的土地,处理起来也比较方便,于是在1993年
              下半年便批准了他们的要求,纳入了试点的范围。然而,西联乡的三笋坑、弄坑、四百田、下田4个建
              制村以及金山村下属的小溪下自然村,这些村原是因为要修建宣平溪水库的需要而搬迁的,他们的要
              求是享受水库移民政策的同时,在选址等方面也像下山脱贫的山民一样,有更多的自主性。经研究,

              县委、县政府也顺应民心,同意了他们的要求,允许他们自1994年起纳入下山脱贫的范畴继续往下搬
              迁,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


                                                   第二节    政策



                  武义县委、县政府在引导、组织和指导武义县高山、深山贫困山民下山脱贫工作中,经过审慎决
              策,先后下达了两个县人民政府令。
                                                                1994年5月8日,县长蒋岩金签发了县人民政

                                                            府第6号政府令,公布了《武义县高山深山农民居
                                                            住迁移试行办法》(简称《试行办法》)。这个政
                                                            府令,成了全浙江省、也是全国第一个专门鼓励高
                                                            山、深山农民下山脱贫的政府令。考虑到王宅镇紫

                                                            溪村的下山脱贫,是在该镇范围内进行的,而在整
                                                            个武义县,要将4万多就地脱贫无望的高山深山贫
                                                            困农民搬迁下山实行异地开发,势必要尽可能从全
                                                            县范围考虑将他们迁往土地较多、较为适宜接纳的
                  图170:县人民政府关于下山脱贫的政府令(摄
              于2005年)                                       乡、镇、村去,不再受该乡镇的局限,因而增加了
                                                            迁出地和接纳地双方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沟通、
              协商、规划、动员等工作,要求接纳地发扬奉献精神,在有偿提供土地时以优惠价格收费;以及迁移
              户自建房用地批准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之内,拆除原有的房屋复垦还耕或还林,不得空闲抛荒,困难户

              可以适当延长拆房时间等等内容。同时,县扶贫办经过反复研究,并及时将武义县下山脱贫规划报经
              县委、县政府批准。第一步,从1993年至2000年底,规划用8年时间搬迁3万山民下山脱贫;第二步,
              从2001年至2010年,再把1万最困难的贫困人口分批搬迁下山。后来,这一规划提前到2005年前就已超
              额完成。

                  县政府6号令和下山脱贫总体规划发布以后,武义县的下山脱贫工作加大了力度。至1996年下半
              年,全县有14个村委会115个自然村5889户17493人搬迁下山。是年县人民政府对第6号政府令公布的
              《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修改后设总则、新村规划、建设用地、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复
              垦、下山脱贫与造田造地相结合、部门任务、罚则等八章,具体条文也从原先的19条增加到了40条。

              1996年11月25日由县长郑可风签发了县人民政府第22号政府令,发布了《武义县高山深山农民下山脱
              贫办法(修正案)》(简称《下山脱贫办法》),并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再后来,随着下山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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