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3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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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土地利用开发与保护 ·145·
顷,占4.9%。
非农建设的耕地占用,除铁路、公路和农村住宅外,其大量为桐琴、泉溪、茭道、履坦、王宅、
白洋街道、壶山街道、熟溪街道8个工业功能园区的周边产粮平畈。对此,县人民政府根据“一要吃
饭,二要建设”的方针,早在1996年就开始在实行土地宏观控制的同时,加强了“造地改田”,以求
确保耕地动态平衡。是年成立“武义县人民政府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并出台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造地
改田立项、补助、验收的实施办法。县国土资源局常设了“造地改田办公室”,遵照1997年《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四章农田保护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批准占用耕地的,按
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办理,将每年造地改田规划指标落实到有关乡(镇)和建制村,并列为
乡村干部的考核内容。据国土资源局自1996年10月31日至2005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的土地利用现状调
查,9年时间里全县新增耕地2991.15公顷。其中:因造地改田新开发耕地794.68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面
积26.57%;复垦103.24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面积3.45%;因耕地整理新增耕地1330.03公顷,占新增耕
地总面积44.47%;因农业结构调整新增耕地714.55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面积23.88%;因其他原因新增
耕地49.07公顷,占新耕地1.64%。列表如下:
平整土地与标准农田开发
90年代开始,国家为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两个根本转变,由国家立
项,国家投资,地方财政配套,群众自筹资金,开展高标准、高质量的土地平整,实行田、林、路、
渠全面配套的现代化标准的农田建设。自1998年至2005年止,全县已投放资金2.6亿元,完成平整省立
项批准农田建设项目64个区块,共计9626.693公顷,列表如下:
表3-4 1996年~2005年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建设用地等汇总表 单位:公顷
耕 地 增 加 耕 地 减 少
年 份 农业结 生态 农业结 建设
合 计 开 发 复 垦 整 理 其他 合 计 灾毁 其 他
构调整 退耕 构调整 用地
1997 100.54 100.54 94.81 94.81
1998 107.26 107.26 106.97 9.91 97.06
1999 67.69 55.89 11.80 201.22 149.6 51.62
2000 117.47 64.21 29.47 23.79 221.55 94.19 12.03 115.33
2001 205.91 66.53 126.32 5.69 7.37 313.30 76.13 37.21 199.96
2002 560.87 73.17 25.21 400.22 49.54 12.73 639.02 103.78 138.69 101.83 294.72
2003 604.71 200.04 9.32 389.98 0.19 5.18 757.82 89.15 321.69 0.07 346.91
2004 455.10 82.86 372.24 455.10 212.37 242.73
2005 772.02 44.18 68.71 659.13 1526.30 1414.21 112.09
总合计 2991.57 794.68 103.24 1330.03 714.55 49.07 4316.09 512.85 2136.2 111.81 1555.23
丘陵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1991年,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确定了大农业思路,发挥县内丘陵资源优势,以农业股份合作制为
主体,又掀起大片丘陵开发热潮。至1993年春,开垦丘陵园地基地5237.67公顷。其中茶园1637.27
公顷,桑园454.07公顷,胡柚、柑橘1375.53公顷,板粟1015.07公顷,猕猴桃220.33公顷,其地果园
535.4公顷。
1993年秋,由世界银行贷款,在履坦镇石龙头三条小流域范围内进行红壤开发。利用丘陵荒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