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8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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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第五编 环保与生态
动”督查组到武义检查。2000年10月10日,金华市人大副主任童德成率环保执法和“一控双达标”检
查组到武义检查,武义县“一控双达标”污染源达标治理工作顺利完成。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限期治理计划,武义县污染源治理分二批进行。首批完成限期治理企业22
家,包括4家国控企业,10家省、市控企业和8家县控企业;第二批完成县控企业12家的限期治理任
务。2000年5月11日,金华市人民政府金政发〔2000〕59号文通报,金华江流域第一批环保“零点行
动”执行情况检查结果称:武义县列入第一批“零点行动”的单位有5家,现已完成。列入第二批的单
位有5家,现也已完成,其中有2家是基本完成。武义县全面完成第一批环保“零点行动”任务,予以
通报表扬。
截至2000年10月底,武义县34家“一控双达标”限期治理工业污染企业全部实现了达标排放。其
中30家企业通过污染治理实现达标,县造纸厂、有机化、织布总厂3家企业通过实施破产转型实现达
标,清溪化工五金厂和酒厂酒精车间被县政府以依法关停方式解决污染问题。整个治理过程共投入水
污染治理资金1000余万元,年污水排放量减少200余万吨,年化学需氧量削减1200吨,氟化物年削减
216吨,六价铬年削减1650千克,氰化物年削减660千克。投入废气污染治理资金300余万元,实现处
理废气能力67415.12万标立方米/年;工业粉尘排放量1526.06吨,烟尘排放量437吨,二氧化硫排放量
626吨,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都达到了市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范围。2000年10月28日至30日,金华市
环保局受金华市人民政府委托,组成考核验收组对武义县环保“一控双达标”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
市考核验收组一致认为武义县环保“一控双达标”工作达到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标准,同意通过验
收。2001年5月8日,金华市政府发文表彰“一控双达标”“零点行动”工作为先进集体,武义县建设
环保局被评为市先进集体。
第四节 “811”污染整治与“碧水行动”
2004年浙江省政府作出部署,从2004年到2007年,在全省开展以八大水系和11个省级环境保护
重点监管区为重点的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简称“811”污染整治行动)。要求通过对重点流域、重点
区域、重点行业的整治,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督;至
2007年,全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基本得到控制,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在全国
率先建成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明显增强,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至2007年,八大水系和主要湖泊、水库、河网水体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0%以上;地表水交
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60%以上;其中钱塘江流域达到70%以上;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达到85%以上。
根据省政府“811”污染整治行动的要求,2004年8月,金华市委办下发〔2004〕53号文,提出了
市域(金华江流域)环境污染整治方案(即“碧水行动”)。要求:至2005年12月31日前,金华江流
域水质恶化的趋势得到控制,永康、武义江水质控制在V类以内;2007年12月31日前,金华江流域水
质明显好转,永康、武义江段水质基本达到III类水;2009年12月31日前,全流域江段基本达到水功能
区划的要求。
2004年9月,金华市政府市长与武义县政府县长签署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及“碧水行动”市、县长目
标责任书,下达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任务,规定2005年12月31日前武义出境水质控制在V类以内的达标
率为60%。根据该责任书的要求,武义县政府制定了2005年度工作实施计划,并分别与各部门及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