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0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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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第六编 居民
第三节 民生政策
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财力的增强,有利民生的政策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实惠。
1986年至2005年出台的直接关系人民生活的政策,择其要简介几项:
废除凭证购物制度
改革开放之前,社会上各类物资相对紧缺,
国家普遍实行计划供应。大至粮食、食油,小至香
烟、火柴,基本上所有生活用品都要凭证或凭票购
买,购买数量有严格限制。例如居民每人每月口粮
12千克,食油125克等等。改革开放之后,人民生产
积极性空前高涨,物资越来越丰富,于是从80年代
开始,各项计划定量供应的物资,逐项放开,自由
买卖;1993年1月1日最后取消粮票,全面结束了历
图45:繁荣的星光菜场(摄于2005年) 经40余年的计划供应时代,出现了市场繁荣,购销
两旺的生动局面。
义务教育制度
新中国成立前,武义县居民子女只有少数能上学,绝大多数人上不了学;新中国成立后教育向工
农开门,国家提倡普及教育,上学人数显著增加;但仍然有小部分人上不了学。1986年4月,《中华人
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施行,要求全部适龄儿童都上学,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6年和初中3
年)。武义县认真贯彻执行。贯彻初期,由于种种原因,仍然有些儿童未能入学,或者未能读完9年。
教育部门每年都做艰苦的入学动员工作。武义县从1994年起,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费,只收杂费;杂
费也规定最高限额,不许乱收费,以保证适龄儿童都能上学。1996年,武义通过省“基本普及九年制
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达标验收,被省政府命名为“两基”工作先进
县。至2005年,武义县小学生、初中生入学率、巩固率均达99%以上,并且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也达
到95.78%,初中毕业升高中比率也达95.4%。
医疗保险制度
(详见第二十八编第五章第四节、第八节)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详见第二十八编第五章第九节)
社会保障制度
随着经济的发展,武义县从80年代末开始,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除上述医疗、
“低保”等几项制度外,主要的还有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职工失业保险制
度、工伤保险制度、女工生育保险制度、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等等(详见29编第5章)。这类保障制
度由政府有关部门主管、由政府贴放一定资金、有社会福利性质的非盈利社会保障。据2005年年底统
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33008人、工伤保险17065人、失业保险27016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70403人、
失地农民保险21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