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6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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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 第六编 居民
续表
总收入构成 构成比重(%)
年份 人均总收入 人均纯收入 工资性劳务 家庭经营收 工资性劳务 家庭经营收
收入 入 其他收入 收入 入 其他收入
1994 2419 1316 369 1651 329 15.7 70.3 14.0
1995 3039 1692 639 2299 101 21.0 75.6 3.3
1996 3437 2099 780 2538 119 22.7 73.8 3.5
1997 4473 2460 759 3574 140 17.0 79.9 3.1
1998 3959 2547 720 2780 459 18.2 70.2 11.0
1999 4045 2676 778 3111 156 19.2 76.9 3.9
2000 4320 2822 868 3113 339 20.1 72.1 7.8
2001 4277 3009 1186 2787 241 28.0 65.2 6.8
2002 5179 3202 1577 3159 443 30.4 61.0 8.6
2003 5785 3518 1687 3797 301 29.2 65.6 5.2
2004 6652 3919 1731 4432 489 26.0 66.6 7.4
2005 5304 4340 2009 2744 551 37.9 51.7 10.0
注:另据县委县政府2006年10月至12月农村调查结果显示,全县农民人均年收入5522.8元。
表6-26 武义县2006年10月~12月农村调查经营类别及年人均收入分析表
户 数 占全县比例(%) 人口数 占全县比例(%) 人均收入(元·年)
有打工收入的家庭 63866 63.65 194266 69.84 5326.10
工商户家庭 12600 12.56 41430 14.89 8413.90
拥有企业家庭 1043 1.04 3477 1.25 27602.10
纯农户家庭 22831 22.75 38985 14.02 1910.00
全县合计 100340 100.00 278158 100.00 5522.80
从上表可见,农民经济收入差异较大。占全县农民人口14.02%的纯农户,人均年收入仅有1910
元,只有全县农民人均收入的34.6%;占全县农民人口1.25%的办企业家庭,年人均收入27602元,是
全县农民人均年收入的5倍,是纯农户人均收入的14倍多。
此外,地区差别也较大。由于各乡镇自然条件、经济基础、产业结构不同,农民收入也不同。县
城周边及东北部一些乡镇收入较高;县西部及南部山区收入较低。2005年,最低的三港乡人均收入仅
为最高的壶山街道人均收入的44.66%。
城镇居民收入
土地改革时凡没有分得土地、依靠工资或其他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统称居民。他们一般
居住在城镇,故亦称城镇居民,如国家干部、教师、医生、职工、工商业者、手工业者等等。后来,手
工业者组织起来办集体企业,私营工商业改造为国营或集体企业,其业主一律变为职工。所以在改革开
放前的数十年内,职工的工资收入,就是居民家庭收入。全县城镇居民人口数,2005年统计是48690人。
1986年,全县职工总数31733人,基本上都是国营和集体企、事业职工,民营和个体企业很少。职
工原户口身份,大部分是居民,少部分为农民工。90年代,许多国营和集体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国
营和集体企业职工数大幅度减少,而民营企业职工数却大幅增加,逐渐成为职工就业的主体部分。由
于经济快速发展,职工的绝对数迅猛增长,居民的就业机会也大为增加。据统计,仅列为政府统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