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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卷 财政税务
                                                                                      犇犐犈犚犛犎犐犑犝犃犖犆犃犐犣犎犈犖犌犛犎犝犐犠犝

              事业性国营农场,从1962年起,免征农业税,灾歉减 困难农户,生产、生活尚有困难的革命老根据地农
              免:对受水、旱、风、雹或其他自然灾害所造成农作物 户,遭受火灾、风灾、山洪暴发,财产损失严重的和水
              歉收的,按照“轻灾少减,重灾多减,特灾全免”的原 库移民生活困难者,给予减征或免征。1987年、
              则, 减征或免征; 社会减免, 对缺乏劳动力的烈属、 军 1990年、 1991年县内曾发生3次特重大农业灾情,

              属、残废军人和老、弱、孤寡、残疾以及患有地方病的 分别减免农业税1000吨、 1400吨、 1000吨。

                表2095                      1949~2004年农业税基础数字及征收情况

               年份     纳税单       纳税户        农业人       计税面积       计税产        计征任       减免数 应征数 实征数
                                数(户)
                                           口(个)
                                                      (公顷)
                      位(个)
                                                                                               (吨)
                                                                                      (吨)
                                                                           务(吨)
                                                                量(吨)
                                                                                                        (吨)
               1949 61163       61163     284468    24811.07      —        15575       —      15575    14009
               1956 15715         —       295661    26478.6     82775      13826      1796    12030     9827
               1966 4639          —       329100    19013.47    80565       9288       49      9239     8983
               1978 3177          —       420800    19180.27    79565       9176      119      9057     9010
               1985 4985          —       440320    18868.07    78188       9024      1078     7946     7946
               1990 4753       129045     457500    18672.6     77226       8918      2415     6503     6482
               1995     724    146800     454500    18301.53    75677       8742      3288     5454     5454

               2000     734    144994     463867    17722.6     73382       8482      588      7893     7893
               2004     740    128723       —       16878.53    70263       8115      8115        0        0

                注: 2005年起农业税免征。
                  契税 1912年进行不动产登记, 兼办转移税, 精神, 规定普通住宅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不久恢复收契税,按买、典、押三者分订税率征收。 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2005
              永康自1913年开始征收。1914年颁布契税条例。 年6月1日起,凡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仍
              其后税率不断多次调整。1947年6月,再次修正税 减按1.5%执行,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
              率:买契、赠予契、占有契6%,典契4%,交换契、分 按3%执行。
              割契2%(契税原属中央税收,自1927年起,划归地                              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市内契税在
              方税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 农业税收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 2007年达到了
              务院于1950年3月颁布《 契税暂行条例》, 凡土地房 80%, 当年契税收入9813万元。
              屋买卖、典当、赠予或交换,均应凭土地房产所有证,                               农业特产税 1952年开始,桐籽按实际产量每
              由买卖双方订立契约,承受人依照条例完纳契税, 50千克折谷126.75千克,桕籽每50千克折谷85千
              以保障人民土地、房屋所有权。契税税目有4个, 克征收农业特产税。1953年开始,改按实际出售收

              税率2档, 买卖契按买价6%征收, 典契按典价3%                         入额单独制定税率随售随征。1955年6月起, 对林
              征收,赠予契按现值6%征收,交换契对价值差额                            木、毛竹、茶叶、药材等农产品,实行随售随征农林特
              征收6%。1956年停办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 停                          产税。1956年开始按正税带征省地附加。1961年
              征土地契税。                                            统一调低农林特产税税率,同时免征社员自留地农
                  1997年7月,国务院224号令颁布《中华人民 产品的农林特产税。
              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废止1950年3月的《契税暂                             1962年,“随售随征”农林特产税的品种有:原
              行条例》。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 竹、木材、笋干、茶叶、桐籽、桕籽、油茶籽、山核桃、芍
              住宅的减半征收契税,即按1.5%契税税率征收。 药、元胡、贝母、麦冬、萸肉、白术等14种。1966年
              2005年6月根据浙财发〔 2005〕 2号浙江省财政厅、 起,免除笋干、贝母、麦冬3种农作物特产税,加征香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建设厅转发国家税务总                            榧特产税。1968年11月,恢复对社员自留地种植
              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 农林特产产品征收农林特产税。1983年1月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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