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75 - 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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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卷 人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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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失业人员且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没有发放的独生 团籍。10年内机关、工(商)企业、事业单位不得录
子女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市财政给予解决。 用;不得入党;不得推荐为村(居)民委员会、经济合
女方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 作社成员;不得推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
所在单位可以给予6个月的哺乳假,工资按不低于 属个体工商户的, 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视情节依法
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 予以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多生1胎以上
算工龄。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给予女方产后一年假 子女,在14周岁内不分承包田、承包山、村级集体经
期,工资照发,不影响晋级与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济分红( 包括土地征用费), 10年内停批建房手续;
夫妻双方都为农村居民,并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 私有房屋统一拆迁改造时对多子女14周岁以内的
证》的,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分红等利益分 不计安置人口;城镇居民在多生子女14周岁前不予
配外,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在农村承包土地和山 购买经济适用房,不予租用政府廉租房。早婚早育、
林等, 在同等条件下, 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有条 未满间隔生育的子女10周岁内不分承包田、 承包山、
件的村(居)委会,每年可发给不低于60元的独生子 村级集体经济分红( 包括土地征用费), 该农户10年
女父母奖励费,并享受独生子女双份承包田,自留地 内停批建房手续。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且节育措
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14周 施未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未到位的,不给出具计划
岁止。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 生育证明。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再生
主动落实节育手术或补救措施的,可以享受下列假 育或不符合法定条件再生育的,发证机关应及时收回
期,工资、奖金照发。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2天;取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折价收回已享受的包括独生
节育器当日休息1天;人工流产休假20~30天,人 子双份宅基地, 村级集体经济分红等在内的一切优惠
流手术后同时施行绝育手术的另增加假期15天;药 待遇,并以当时银行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物流产休假15天。男性绝育休假7天;女性绝育休
假21天,产后绝育的按产假另增加14天。因配偶 第三节 宣传服务
接受绝育手术需要照顾的,经手术单位证明,可以给
予3~7天的假期,工资照发。农村育龄妇女和城镇
无业居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落实节育措施的, 宣传教育 1977年12月,唐先人民公社抽调
到计生指导站一律免费施行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对 360多人组成计生宣传队,深入各大队宣传毛主席、
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除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周总理有关计划生育重要指示。1979年,县计划生
外,同时给予以下处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育办公室创办第一期《计划生育简报》,每月出版一
和其他组织的职工产假期间不发工资, 妊娠、 分娩等 期。计生委还下发《永康市计划生育政务信息工作
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 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每年发动做好《中国人口报》
一律开除公职或辞退。是中共党(团)员的,开除党、 《 当代家庭报》《健康人生》《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报刊
的征订工作。1982年, 全县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是基
本国策的教育,运用标语、广播、挂图、幻灯、宣传窗、
宣传画、宣传板、宣传车、黑板报、发小册子、张贴资
料、出版计划生育专刊和简报,发放《健康报》计划生
育版,每村1份等。1985年,出版小册子5000册,
印制标语4万张, 木板标语200块, 分发各乡镇。
1988年全县717个村把生育政策、乡规民约和人
口、土地、粮食算账对比标语“四上墙”,共1119块,
还组织全县计生书法比赛。1989年,《永康日报》举
办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竞赛, 工人文化宫举行计划
生育成就展览,举办广播讲座141次。
图4344 独生子女在快乐成长 1990年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幻灯图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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