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0 - 《舟山市志(1989—2005)》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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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级73个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实施统一发放工资,全市累计有321个行政事业单位、56个乡镇、2.31万名在编
人员工资实行财政统发。
1999年,全市各县区初步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年6月,首次对市属行政单位196台空调实行政府采购,
节约资金11.28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4%。2000年,制定《舟山市政府采购资金账户管理办法》《舟山市政府采
购工作内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采购范围包括空调、机动车辆、彩电、纸张、IT产品、会议定点、磁卡
电话、大型医疗设备等。是年,全市组织采购83次,采购金额2926万元,节约资金373万元,资金节约率为
11.3%。
2000年12月,出台《舟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
施细则》《舟山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2001年,实施部门综合预算,改革预算编制方法,对教委、科委、卫生系统等部门试编部门综合预算,
并实行“二上二下”综合预算批复制度。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相继出台《舟山市政府采购工作内部管理试行
办法》《舟山市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和运行程序,全市共完成采购金额7195万元,节约资
金760万元,节约幅度为9.93%。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工作,从2001年1月起对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
事业单位实行工资统发。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制定并出台《舟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暂行规定》等制度,抑制社会医疗费快速增长势头。做好市级会计集中核算前期工作,市级核算中心于2002
年1月30日挂牌运行,第一批28个部门和单位已被纳入中心实行集中核算,各县(区)会计核算中心均已实质
运作。
2002年,坚持依法理财、规范管理,以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为目标,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实施部门预
算,完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方式,由财政将预算直接编制到各基层单位。推进会计集中收付改革,28个
党政机关被纳入会计核算中心。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进入预算外财政专户的政府性专项资金达9.35
亿元,单位一般预算外资金4.39亿元;通过预算外专户集中部分资金,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完善和规范政府采
购制度,市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与政府采购中心机构分设,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机制。2002年,全市
共集中采购294次,节约资金56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8.3%。全面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制定农村税费改革实施
方案和10个配套文件,并于9月28日获省审核通过,减免涉渔、涉农相关税费6803万元,向上争取全额转移
支付资金1.19亿余元。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医保基金支出管理,抑制医疗经
费不合理增长和浪费。
2003年,逐步扩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将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纳入管理,统筹安排使用,按照“小步快走、
从粗到细、稳步发展、优质高效”的改革原则,市本级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全面试编部门预算。全市393
个行政事业单位被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市本级和部分县(区)建立会计集中收付操作平台和数据库,实
现核算单位网络远程报账、会计核算、数据查询等功能,为会计集中收付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过渡奠定基础。
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落实各项政策,核减各类“有税无地”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2.17万亩,全市农村税
费改革实际减负6803万元,人均负担从187.76元下降到87.65元,减幅53.3%,“三个确保”得到较好落实,农
村税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贯彻《政府采购法》,依法实行管理机构和操作机构相分离,对单一、通用货物
实施品牌竞争和协议采购,化解采购与时间、规模与效益、价格与质量等矛盾,探索出新的采购程序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