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7 - 《舟山市志(1989—2005)》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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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金泉、鑫源、金藏、港桥和双桥粮油有限公司,原属国有的价值233万元的经营门店等资产出售给职工和社
               会个人,储藏在原农村粮油购销公司(粮管所)的有关地方储备粮食由市粮食收储公司委托重组的民营企业

               代储,粮食加工设施由市粮食局租赁给重组企业经营,以扶持新组建企业的发展。2002年,普陀所属的城乡
               粮管所和其他粮食经营企业全部转制为民营企业,除收储公司和金穗房地产公司以及一些仓库(主要是地下

               粮库和甲型仓)外,其他国有资产全部撤出。市本级的城区粮油供应公司职工身份转换后自谋职业,经营门
               店(包括海之府食府)也出售给职工。
                   2001年10月,市粮食局所属普陀山平顶山庄房屋、土地等资产并入普陀山庄,人员并入普陀山宝陀实业

               公司,市财政一次性安排市粮食局企业扶持资金1200万元,专项用于粮食部门企业的改制和发展。
                   2002年3月,通过国有粮食资产置换,由市粮食局投入560多万元,采用日本佐竹公司生产的先进大米加

               工设备,在海丰仓库区建立舟山市军粮加工中心。
                   粮食企业转制后,职工一部分成为重组民营企业的职工;一部分经双向选择后,重新聘用为粮食收储企
               业职工;一部分自谋职业,有少数成为个私企业主。

                   粮食企业改制后,除粮食储备、军粮加工和供应等业务仍由国有粮食企业承担外,其他业务均转为民营
               企业经营为主。原粮管所所属的地下粮库、甲型仓等储备设施划转收储企业,其部分储备粮由收储企业委托

               转制后的民营企业管理。全市国有粮食企业聘用职工226人,不到改革前的十分之一。








                                           第 七 节   供 销 合 作 社 体 制 改 革




                   1983年,供销合作社恢复“三性”(组织上群众性、管理上民主性、经营上灵活性)和集体所有制性质,

               供销合作社变“官”办为民办。1989年起,根据《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意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改
               革步伐。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1989—1991年,县(区)社和基层供销社相继建立社务委员会,替代原理、监事会领导管理体制。岱山

               县8个基层社当选的50名社务委员中,有渔、农、盐民代表29人,占58%。1993年2月22日,舟山市供销社组
               建成立舟山市供销(集团)总公司,是年9月底,定海、普陀、嵊泗县(区)社相继成立供销(商贸)集团总

               公司,与供销合作社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1994年7月19日,定海区供销合作社及下属企业归属市供
               销合作社领导管理;11月,定海区生产资料公司并入市农业资料公司;12月,定海区蔬菜果品公司改称舟山
               市蔬菜果品公司,1995年1月1日运行。1996年11月,恢复定海区农资公司。2001年8月20日起,除市金叶蔬菜

               果品有限公司仍归市社领导管理外,定海区社及下属9个公司、10个基层社原归属市社管理的人、财、物一并
               划归定海区人民政府管理。是年,深化与完善市、县(区)社机关改革。是年11月9日,市社机关核定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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