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1 - 《舟山市志(1989—2005)》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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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全市实现合同采购金额1.50亿元,节约资金1512万元。
2004年,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按照“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轻重缓急及财力可
能”原则,市本级全额预算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按零基预算原则编制部门预算。2004年,实现公平、
透明、规范、高效预算管理新机制,市级4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提交人代会审议。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从是年
起全部免征计税土地上的农业税,对养殖、捕捞等生产环节水产品农业税减征25%,2004年,全市共减免农
业税1643万元,渔农民人均得益25.86元。实行基本建设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扩大政府采购资金国库集中
支付规模,使财政资金支付逐步向国库集中支付过渡。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将公安、法院等5个部
门的所有收入,以及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逐步扩大政府
采购范围,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管理职能与执行职能分离,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
2005年,市本级全额预算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按零基预算、综合预算原则编制部门预算,细化预
算编制,增强部门预算刚性,市级10个单位部门预算提交人代会审议。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建立相应配
套措施,向核算中心单一账户体系过渡;加强部门专项资金支付审核,扩大财政集中支付范围,确保财政资
金安全有效运行。2005年起,全面免征农业税,全市免征农业税1.03亿元;并拟订相关配套措施,农业税免
征后争取转移支付5000万元。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全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2.61亿元余,比上年增长20.56%,
节约资金3255万元;建立“管采分离、各司其职”采购监督机制;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采购行为;
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确保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