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6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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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国家、省通知精神,清理整顿外出或外
来务工人员收费,取消“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收费。
2005年1月,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降低公安、发展计划、教育、旅游、工商、文化体育、交
通、港务、海事、贸促等部门收费标准。3月,贯彻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取消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103项。
部 分 主 要 收 费 项 目 标 准 变 动
交通收费
公路客运票价 1990年1月7日,舟山本岛除定沈线外,全市海岛短途公路客运运价调整,普通大客车票
价从0.043元/(人·千米)提高到0.052元/(人·千米);高靠背软座客车从0.055元/(人·千米)提高到0.062
元/(人·千米)。全市10~24座普通客运班车票价从0.08元/(人·千米)提高到0.10元/(人·千米)。1996
年1月,全省调整公路客运运价,30座以上大型客车运价为0.06~0.11元/(人·千米),16~30座中型客车为
0.10~0.14元/(人·千米),15座以上小型客车为0.11~0.14元/(人·千米),卧铺客车为0.16~0.18元/(人·千
米)。1997年3月,调整公路客货运输附加费征收标准,并相应调整客货运价。是年11月,对进入舟山本岛的
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其中:20座以下(含20座)和载重2吨以下客、货车20元/车次,二、三轮摩托车(含
轻骑)8元/车次;本岛车辆定额征收,客车5元/车次,货车5元/(吨·月),二、三轮摩托车(含轻骑)5元
/(辆·月)。并收取朱家尖海峡大桥机动车通行费。12月,贯彻《浙江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收取旅客站
务费0.50元/人次,计算机售票费0.20元/票。1999年5月,取消市公路重点建设基金。2005年9月,调整跨省、
市道路班车客运基准运价,上浮限幅20%。
舟山市跨省、市道路班车客运基准运价
(2005年9月15日起执行)
表 4-1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