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5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P. 425
收费年审 1993年起,物价部门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上一年度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年度审验。
清费减负 1988年起,开展收费整顿工作。到1989年4月底,清理市、县(区)675个单位5105项收费项
目,核发收费许可证649份,取消收费项目14项。1993年,全市清费减负工作以涉企、涉渔收费为重点。1996
年,建立企业收费负担监测报告制度,确定市本级(定海)收费监测点24家。1997年,取消城镇建筑废土管理保
证金、农村劳动力就业跟踪管理费等11项省定涉企业收费项目。8月,市政府发文取消建设施工安全保证金、城市
综合配套费等28项建设收费项目;12月,取消公路客运更新改造基金、港口客运基础设施费、营业性客车有偿使用
基金等17项市定涉企收费项目,以及交通部门收取的乡镇船舶服务费,并降低公路货物配载部分收费标准。
1998年,贯彻《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一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的通知》,降低29项收费项目;取消渡船
更新改造基金、水资源开发利用基金、渔农业发展基金等3个基金项目和船舶交易管理费、征地劳动力安置管
理费、社会治安群治群防费;减免企业实施改革改组改造过程中的有关收费和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费。8月,
对全市涉渔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未经权限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18项,合并3项,降低收费标准6项,剥离
为经营服务性收费9项,公布5个系统24项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999年1月,取消旧机动车市场交易费、企业单位人防建设费、教育配套费等12项省定涉企收费项目。5
月,取消市公路重点建设基金。6月,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20个重点部门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向
社会公布《舟山市第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企业可据此拒缴未被列入目录的收费。11月,取消市有关部
门和乡镇、街道自行出台的31项涉企收费。是年,取消涉及文化、公安、建设、旅游、广电、林业、口岸等
7个部门的20项第二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涉及公安、民政、土管、人行、海关、工商、林业、技监、
检疫9个部门的收费项目和部分渔业资源收费标准。
2000年1月,停止执行舟山本岛车辆道路通行费、绿地易地补偿费、建筑工程特种消防装备费、爆破工
程审核费、沿海航政费、汽车交易验证费、企业标准化发证费、农村劳动力使用调节费等项目。2月,取消经
贸、交通、劳动和社保、新闻出版、海关、环保、外汇、司法等8个部门的20项第三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
及内河通航河道护岸费、港口生产管理费。浙江治安联防费、经济民警管理训练费、城乡集体建筑企业管理
费执行到2000年底。
2001年,取消建设收费项目50项,合并1项,降低标准收费4项;停止执行有线电视“申请停供信号手续
费”、农村居民购买城镇商品房配套费,取消治安联防费、经济民警管理训练费、驾驶员无纸考试费、三轮车
上岗服务证费、野生柃木资源保护管理费、再就业调节费、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再就业保障金、大中专学生人
才流动费、家长学校收费、自行车停车牌证管理费、人口学校培训费、托儿所管理费、避孕药具零售许可证
工本费、城乡集体建筑企业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110”区域报警系统收费、旅游业治安管理信
息系统服务费、驾驶员数码摄影工本费、机动车防盗喷字成本费、儿童计免保偿费、孕妇保健保偿费、儿童
保健保偿费、学校搭伙费等8项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收费。
2002年1月,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公布取消涉及公安、交通、建设、人事、劳动保障、教育、农业等31个
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85项,将中标设备服务费、人才和劳动市场服务费、水利工程水费、气象有偿服务费、
测绘产品收费、版权代理服务费、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收费、公证机构改制为事业法人的公证费、律师服
务费、法律服务费、中介服务费、求职登记推荐人才服务费、招聘招考服务收费、收养服务费、条形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