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0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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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注:2002年后,经济案件归入民事案件统计。
民事审判
1989年,全市法院针对民事案件大幅上升情况,力抓未结案清理工作。全年受理一审民事案件2746件,
比上年上升37.5%;办结2741件,比上年上升41%。市法院办结二审民事案件237件,比上年上升96%。1997
年,全市法院妥善调处46件矛盾易激化的土地、山林、宅基地纠纷案。1999年,市法院针对基层法院案件特
别是婚姻、赔偿两类案件改判多的问题,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使当年二审改判发回率降至24.6%,比上
年下降11.7个百分点。2000年7月起,全市法院相继设立维护国防利益巡回法庭。2001年8月,设立维护妇女、
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加强对妇女、儿童合法的权益保护。至年底,全市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5.37万件,其
中离婚1.41万件,占26.2%;抚养777件,占1.4%;赡养1125件,占2.1%;扶养93件,占0.17%;收养56件,
占0.1%;继承236件,占0.4%;房屋2064件,占3.8%;借贷1.59万件,占29.6%;赔偿6207件,占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