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1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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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1481件,占2.8%;土地226件,占0.4%。一审案件中,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31件,占0.2%。
                   2002年民商合一的大民事审判格局建立后,经济案件归入民事案件。2002—005年,全市法院受理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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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案件近2万件,其中离婚4608件,占23.0%;继承58件,占0.3%;买卖合同纠纷2250件,占11.3%;借
               款合同纠纷6534件,占32.7%;所有权类纠纷1480件,占7.4%;人身权类纠纷1538件,占7.7%。一审案件

               中,简易程序案件1.57万件,占78.6%;涉外、涉港澳台案件624件,占3.1%。
                   2004—005年,加大对涉及社会弱势群体案件的审理力度,尤其是对拖欠民工工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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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执,共办结该类案件262件,追回工资248.62万元。

                   1989—005年,全市共办结一审民事案件7.39万件(2002年后包含经济案件),其中判决2.88万件,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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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调解结案2.74万件,占37.1%;原告撤回起诉1.54万件,占20.8%。市法院受理二审民事案件4889件,

               办结4939件,其中维持一审法院判决1864件,占37.7%;改判1095件,占22.2%;发回重审297件,占6%;
               其他1683件,占34%。






                                          1989—001 年舟山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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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5-9-5-4                                                                            单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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