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6 - 舟山市志(1989—2005)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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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

























                                                  第 一 节   机   构





                1989年,市劳动人事局内设办公室、干部科、计划劳力科、工资福利科、劳动保护监察科,编制26名。
            后设立劳动争议仲裁科。1990年3月,成立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设立普陀山劳动管理站。1991年,成立市养老
            保险基金委员会。1992年11月,增设科技干部科。1993年5月,成立劳动力安置事务所;7月,市社会劳动保

            险管理处更名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1994年5月,市劳务市场更名为市人才劳动力市场;7月,撤销定海
             区劳动人事局,成建制划入市劳动人事局;8月,计划劳力科和劳动争议仲裁科分别更名为劳动关系监察科和

            职业培训科,增设职称科。1995年4月,成立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8月,机构改革,市劳动人事局改称市人
            事劳动局,内设8个处室,行政编制50名;9月,成立舟山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1997年4月,成立舟山市劳动
            监察支队和舟山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1999年2月,成立舟山市失业职工管理中心和舟山市劳动力交流中心;

            3月,成立舟山市人才交流中心;5月,舟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升格为正县处级事业单位,归口市人事劳
            动局管理,同时将市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和定海区农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成建制划转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

            局。2001年8月,机构改革,舟山市人事劳动局更名为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内设7个处室,编制36名,
            将原由市卫生局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管理职能和原由市民政局承担的农村养老保险职能划入,将安
            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安全监察、矿山安全监察职能交给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将职业卫生监察(包括矿山卫

            生监察)职能交给市卫生局,将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电梯安全检测职能交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5年,市
            就业局调整为副县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时挂“海员就业服务中心”牌子,不再保留市劳动力交流中心、

            市失业职工管理中心,内设6个职能科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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