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3 - 舟山市定海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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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编 经济总情与综合管理
第五章 价格管理
第一节 机构设置
1988 年,定海区物价局设价格股、综合股、价格检查股。1991 年 4 月,设定海区金塘物价管理
站。是年 11 月,设定海区白泉物价管理站。1992 年 8 月,建立定海区价格事务所。1994 年 7 月,
定海区物价局与市物价局合署办公。1997 年 12 月,白泉、金塘物价管理站合并组建舟山市定海物
价检查所。2001 年 8 月,定海区管理体制调整,市与定海区物价机构分设,定海区组建发展计划
局,挂定海区物价局牌子,下设价格费管科、物价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 2004 年 6 月,物价检查所
更名为物价检查分局,检查所编制 8 名。
1992 年后,对农副产品价格包括粮、油价格逐步放开,工业生产资料价格由“双轨制”转为计
划内外价格并轨,大部分商品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从国家定价为主转换为由市场供求决定价格
形成机制。1993 年,市场调节价比重扩大到 90%以上。1997 年,市场调节价比重扩大到 95%以上,
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并
以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为依据,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二节 管理队伍与职责
1988 年至 1998 年 4 月,物价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价格法》,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省人大通过的《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收费项目
设立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物价部门批准,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由省物价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
批准,部分项目收费标准由省物价、财政部门委托区物价、财政部门协同制定,实行《收费许可证
管理》和收费年度审验制度。价格管理由管“价位”为主向管“行为”为主转变。2001 年 8 月,国家计
委发布《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是年,区物价局根据规定制定区级价格听证目录。
2002 年,出台《浙江省定价目录》。是年 8 月,省物价局发出通知,授予定海区人民政府部分定
价权限,明确区定价权限,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严格按定价目录规定执行。12 月,国家发展计划
委员会修订《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定价程序进一步法制化。此后区物价部门积极贯彻药品价
格、教育收费等价格改革措施,严格控制提价项目,建立健全价格预警应急机制,发挥价格监测、
成本监审在价格监管中的基础作用。在制定、调整价格中,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调定价透明度,多
次召开农村班车、船渡票价、农村供水价格及环卫服务收费等调价前听证会、座谈会,广泛征求各
方意见,使价格制定更加规范、合理、透明、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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