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7 - 舟山市定海区志
P. 867
第十六编 中共地方组织
案率为 54.08%。
第三节 社会综合治理
目标管理与矛盾排解
1990 年,30 个乡镇、街道建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1991 年,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
形成,有村级(居委会)治保调解组织 579 个、1034 人;治安联防队 16 个、135 人。是年 4 月,区政
府和下属有关局办签订定海城关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8 月,按照“重点整治城
关,带动镇郊农村,辐射全区渔乡”思路,设立综合治理领导机构 380 个,1599 人参与,办事机构
289 个、642 人。1992 年 3 月,区委、区政府分别与辖区内 2081 个村、企业、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
落实奖罚措施。1993 年,区政府与 25 个乡镇街道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管理责任书,全
区形成区、乡(镇、街道)两级属地管理体系。1997 年,建立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创建治安工作领
导小组,区、乡(镇)、村、企业均相应建立“创安”组织,时有区、乡镇“创安”领导小组 22 个,村、企
业“创安”领导小组 506 个,区委与 21 个乡镇、16 个部门签订保一方平安责任状,乡镇、部门与
460 个村(居委会)、企业及下属分支机构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建立区、乡两级风险抵押金制度。
1998 年,全区农村实现无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事件,无民转刑事案件和因调处不及时而引发非
正常死亡事件,各种突发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受理调解民事纠纷 1212 件,调处成功 1156 件,调
处成功率 95.3%。1999 年,区委、区政府同 21 个乡镇党委、政府及区属 17 个主要职能部门签订
1999~2000 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党政领导抓综合治理工作能力和实绩同政
治荣誉、经济利益相挂钩。是年,全区农村受理调解民事纠纷 1023 件,调处成功 991 件,调解成功
率为 96%。2000 年,21 个乡镇均配备分管综合治理工作党政副职,其中 13 个万人以上乡镇配备
专职党委副书记负责综治工作,调整充实乡镇综合治理机构人员,乡(镇)、村两级调处各类纠纷
553 起,成功率达 98.25%。此类活动逐步形成制度,使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恶性事件发生。
表 16-8-9 2003 2007 年定海区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情况
年份 排查矛盾纠纷 (起) 调处成功 (起) 调处成功率 (%)
2003 818 747 91.32
2004 753 716 95.09
2005 996 949 95.28
2006 856 833 97.31
2007 776 753 97.04
归正人员安置帮教
1993 年,走访历年来“两劳”(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回籍人员 68 名,重点帮教 45 名。1997
843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www.fineprin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