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2 - 泰顺县教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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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34年(1945)秋,抗日战争胜利,温师迁回平阳郑楼。
浙江省立温州中学
民国31年(1942)秋,时值抗日战争时期,温州、瑞安相继沦陷。浙江省立温州中学于民国33年
9月搬迁到泰顺县江口村,历时一年。民国34年8月,日寇无条件投降,抗日战争胜利,温州中学迁回
温州。
新民主主义泗溪教育委员会章程
(1949年2月26日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新民主主义泗溪教育委员会”简称“泗溪教育会”。
第二条 本会以推行新民主主义的教育,反对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的教育,培养人民民主思想,
增进人民科学知识,提高人民文化水平与知识水平,使教育真正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第三条 本会会址暂设泗溪中心国民学校。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会员资格,凡年满18岁,思想进步,品质纯正(素无反革命行为),愿热心为新民主主
义教育服务的教育界人士,经本会会员二人介绍,委员会审查通过,遵守本会员义务者,均可为本会
会员。
第五条 本会会员必须遵守本会章程,并执行本会一切义务及缴纳会费,按时出席会议之义务。
第六条 凡本会会员有在议会中发表决议、选举和被选举及享有本会一切福利、设施及权利。
第七条 会员如违背本会章程或决议案,受委员会或大会公决处分,其细则另定之。
第三章 组织及义务
第八条 本会组织,分为会员大会、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总务处、社会服务处、研究室。
第九条 会员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会员组成,每一学期前开一次会,由委员会召
之经委员会三分之一的请求亦得召开临时委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为:
1.听取审查各处、室之工作报告;
2.选举大会主席团(人数另定),主持会议;
3.选举罢免委员会委员及会、处、室主任;
4.决定和修改章程;
5.议决各种提案;
6.审查聘用或解聘各校校长及教员之建议。
第十条 委员会由五至九人组成,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两届。委员会议设正、副主席各一人,
由委员互推之,委员会职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