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8 - 泰顺县文化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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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编 文物 ·345·
第一章 文物保护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58年,县博物馆建立,与县文化馆合署办公,馆址位于南大街。
1962年,县博物馆改称社会主义阶级教育展览馆。
“文化大革命”前期,原有干部调离。1972年,文化馆恢复正常工作时,配备专职和兼
管文物工作的干部。
1980年4月县文物博物馆,恢复建立,经费核算独立,有专职干部,但仍与县文化馆、
县图书馆合署办公,即三块牌子一套领导班子。
1984年县文化馆大楼建成后,县文博馆改设二楼,有办公室20平方米,档案资料室15平
方米,文物库房25平方米。
1985年1月,县文博馆独立建制,隶属县文化局,办公地点设在文化综合楼二楼,配备3
名专职干部,经费独立核算。
1989年,县文博馆有干部职工5人,其中馆长1人,文博管理员2人,文物仓库保管员兼
会计1人,文书档案兼出纳1人。
1990年11月,县文化局批准将原文化馆旧办公楼划归文博馆使用,省文物局、县府拨款
进行维修,设文物库房、陈列室、办公室等,建筑面积377平方米,占地面积320平方米。
2004年10月21日,县文物管理所设立,为县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与县文博馆合署办
公,不增编制,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2009年6月,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增挂文物局牌子,增设文物科,正式成立县文物保
护管理所,原县文博馆更名为博物馆。
2014年4月,县博物馆和文物保护管理所迁至县科技文化中心办公。是年,博物馆编制7
人,文物保护管理所编制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