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6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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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公安志
鉴于此,县公安局组成工作组开展侦察,追查谣言,发现谣言分别由白牛坑贫农社员夏良如和
包宅的富农分子包国仆传开的,由吴庭超幕后指使。同时,在侦察白牛坑生产队耕牛被盗案中得知
“前几天包坑村有一班人阴谋去管理区劫枪,因人没有到齐未动手”等信息。1960年10月18日,县
公安局立即向当地公社和管理区党委通报情况,并深夜赶到包坑村进一步查证。侦察员赶往包坑途中
遇见被开除党籍的原生产队长包圣印,见其行动鬼祟,神色慌张,便对其查问。包说自己是去黄山路
头参加吴庭超、毛信堂、包立楚等人召开的土匪会议。县公安局侦察员在人武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
随即赶至黄山路头陈东祥家(高山单独户),当场捕获吴庭超、毛信堂、包立楚3人,后又在包坑村
大岗尾包起超家捕获夏克候,在包坑村岩门捕获吴先结、吴进付兄弟,并在吴先结屋边岩缝里找到破
手枪一支,在白牛坑吴庭超家中搜到国民党国旗一面。
吴庭超等人归案后,又经3个多月的内审外查,查明该反革命组织有组织,有预谋,在策划中提
出“组织复兴军,推翻共产党,复兴中国,恢复自由”反革命纲领,在政治组织上设“总支部”和
“分支部”。1960年6月,在白牛坑、包坑、桥头溪设“总支部”,由吴庭超担任“总书记”,吴先
结自称“团长”,毛信堂自称“秘书”,包立楚负责经济,夏克候、吴再明为“复兴干事”,并在南
浦潘垟,瑞安千秋坑、成其、松源、松树根建立5个“分支部”,配有分支部书记、部长、主任、文
书或通信员等下层骨干。1960年7月—9月,先后收罗流窜惯窃分子郭庭新、夏梅丁等人专门偷窃,
窃走耕牛2只、毛猪5只、羊11只及其他家禽、农作物等,破坏农村集体经济。1960年10月1日,
吴先结在黄山背杨附爷宫召集10人,宣布成立一个武装排,由伪兵蔡盛钱担任排长,毛信岳为副排
长,鲍寿尧为排书记。10月13日,该组织在得知联云管理区民兵训练有40余支枪支后,欲召集文成
与南浦匪徒在翁山凡罗墩会合劫枪,后因信件通知延误,会合地点表述不清,人未到齐未采取行动。
该组织还计划派夏克候到福建联系“大刀会”,派包起超到平阳县发展组织会员,准备在泰顺、瑞
安、平阳、文成、青田等县发展反动组织,扩大活动阵地。
该案于1961年4月23日被及时侦破,其阴谋未能得逞。经初查,组织成员为113名,核查认定正
式成员87名,拘留、逮捕10人。1963年4月6日,县人民法院公开审判,吴庭超、吴先结因狱中病故
终止审判,判处毛信堂、包立楚、夏克候等为首8人有期徒刑18年至管制3年不等。
第六节 取缔邪教组织
邪教组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发迷信邪说等手段
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县公安局对渗透入县境内的邪教组织活动严
密侦探,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1983年8月,根据中共中央﹝1983﹞18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关于坚决取缔反动组织的布告,在县
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县公安机关配合统战部门对全县邪教组织进行取缔。
1988年3月—4月,根据公安部﹝1987﹞29号文件和市政府关于继续取缔反动组织的布告精神,
全县开展打击取缔邪教反动组织的专项斗争。
1991年,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打击取缔反动组织的文件精神及市公安局的取缔方案,全县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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