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6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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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公安志




            整治,3个热点部位均建立治安岗亭和监控视频;组建巡防队伍1支,总人数30人,加强路面日常巡
            逻。至年底,该3个热点部位的刑事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9%,入室盗窃案件受理数下降45%,两抢和
            入室案件受理数下降48%,3个相关派出所共刑事拘留16人,行政拘留27人;取缔无证网吧1家、无证
            旅馆1家、无证电子游戏室3家。

                 2012年,县公安局对公共娱乐等场所行业推行治安评估、分级分类、积分考核、动态升降管理
            制度,实现对行业场所的动态管理。全年检查场所行业1620家(次),当场整改安全隐患139余处,
            下发整改通知书133份,场所停业整顿1家,对1家无证经营的娱乐场所函告其主管单位处罚。
                 2013年,全县11家娱乐场所均安装管理系统,办理从业人员卡237张,从业人员办卡率100%,

            除乡下5家娱乐场所外均派驻保安人员。是年,县公安局联合县文化局、工商局、消防局等部门对娱
            乐场所开展大清查行动9次,停业2家,处罚3家,消防罚款1家。
                 2014年,县公安局先后召集娱乐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召开会议2次,组织消防演练1次,对12家
            场所开展检查60余次,整改治安隐患23处,予以警告处罚3家,查处治安案件1起,缴获赌博机1台。

            至年底,全县共有公共服务场所123家,其中按摩服务场所71家,歌舞娱乐场所24家,游戏游艺场所
            7家,上网服务场所21家。





                                             第二节  危险物品管理


                 一、枪支弹药管理
                 1949年5月3日,泰顺全境解放;9月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后,根据温州警备司令部通告,收缴

            国民党军政残留人员匿留的枪支、弹药。1952年,执行公安部《枪支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枪支管
            理规定与检查制度,规定配发枪支的范围,对不符合佩带枪支条件的,限期收缴。
                 泰顺山区常有野猪出没危害农作物,农村有自制土枪狩猎的传统,但狩猎中时有发生猎枪走
            火、伤人事件。1958年,根据省公安厅《猎枪、鸟枪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购买猎枪、鸟枪须向省

            公安厅申领准购证;凡持有猎枪、鸟枪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向当地公安机关领取持枪证。1959年,缴
            获步枪2支、铳1支、子弹386发、手榴弹7枚。1960年9月22日,县公安局发布《关于全面进行枪支登
            记和发放枪证的通知》,对各公社所有枪支(包括子弹)进行全面登记,发放枪支使用证,凡无使用
            证的枪支一律作为黑枪处理。

                 1963年,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枪支管理暂行规定》,确定佩带枪支4种对象:(1)县委正副
            书记、县人委副县长;(2)地处两省结合部的区委第一书记;(3)公、检、法等政法机关第一负责
            人、公安特派员、侦察员、看守所长、法庭庭长、下乡的检察员、机密档案管理员;(4)邮电专职
            机要通讯员、银行钞票押运员、县委办公室(配发一支机动短枪供下乡随行的秘书作警卫之用)。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造反派”时有武斗,枪支管理失控。1973年,公安机关
            开始对散失的枪支进行清理收缴。1982年3月,全县公安机关对失散在社会上的枪支、弹药和各种
            凶器进行全面清理收缴、登记发证,共清理各种枪支1719支(其中农村用于防兽的各种火药枪1661
            支),登记发证911支,收缴气枪、火药枪4支,匕首等凶器30余件。1984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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