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6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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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公安志



            续表

                   警衔              姓名                       单位、职务                      入伍(参加工作)时间
                                  王延荣            县看守所所长                                    1957年1月

                                  吴昌庆            交警大队教导员                                   1960年9月
                 二级警督
                                  夏克候            侦察科副科级侦察员                                 1954年8月
                                  陈超义            泗溪派出所指导员                                  1962年11月
                                  谢世穰            侦察科科长                                     1954年8月
                                  张积东            副科级信访员                                    1956年12月
                                  郑庆表            法制科科长                                     1965年12月
                                  李学法            后勤科科长                                     1966年6月
                                  林明海            刑侦队指导员                                    1968年3月
                 三级警督             吴爱玉            县看守所民警                                    1961年5月

                                  包序养            彭溪派出所所长                                   1964年12月
                                  苏孝索            仕阳派出所副主任科员                                196年1月
                                  林长瑶            三魁派出所指导员                                  1965年12月
                                  翁宗致            交警雅阳中队中队长                                 1965年3月
                                  欧自戏            正科(股)级纪检员                                 1959年11月




                                          第五节  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1997年前全省公安机关的专业技术工作处于职务名称不一、职称评定不规范的状态。1997年8
            月,省公安厅、省人事厅印发《浙江省公安机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对
            全省公安机关从事安全技术防范、计算机通信技术、公安交通科技、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等专业
            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后经规范,将安全技术防范、计算机通信技术、公安交
            通科技3个专业与刑事技术、技术侦察两个专业间的评审规则自成体系,相对独立。2001年12月,县

            公安局刑侦大队有2人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主检法医师1人、工程师1人。
                 2003年5月,省公安厅、省人事厅将计算机通信技术、公安交通科技、安全技术防范3个专业的
            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权下放到市公安局。2004年12月,市公安局制定《晋升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量化评审评价试行办法》,并组建温州市公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开始对3个专业的中级
            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审。2009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有3人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职位任职资格,其中痕
            迹检验助理工程师1人、法医师2人。
                 2010年9月,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浙江省公安系统计算机通信技术、交通
            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2012年11月,市公安局根据评价规

            定,调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则,制定《温州市公安机关晋升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量
            化评审评价试行办法》。
                 至2014年,全县公安机关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职位)任职资格人员共15名,其中中级3名(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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