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7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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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的困扰,全面增强执法本领。
一是建立每月执法培训制度,实行集中授课式培训。按照“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由分管
局领导牵头、法制预审大队负责,每月利用一个周末分两批对每月执法通报中存在执法问题的办案民
警、法制员和案件审核领导进行集中培训。运行2个月后,为了促使全局民警都能学法知法,又进一
步把培训对象从执法民警扩展到全体民警。在培训班上,法制预审大队通过对每个案件的点评、剖
析,以案释法,促使执法民警增强规范执法意识,加深对具体案件适用法律的理解,达到提高个案执
法质量的目的。
二是建立每周跟班作业制度,实行换位审核式培训。派出所、刑侦、治安、经侦、交警等一线
执法单位轮流指派民警到法制预审大队跟班作业学习,每轮安排两位民警,每次学习时间为一周。跟
班学习为基层执法民警和法制民警提供了一个切磋学习、补充提高的机会,跟班民警可以学习到案件
审核把关的技能,法制民警也可以学习到更多的执法实践经验,探究造成执法问题的根源,实现了执
法办案与案件审核之间的角色换位,既提升了办案民警规范执法、收集审查证据的能力,又提升了法
制民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建立参加庭审旁听制度,实行诉讼参与式培训。提出“把学习课堂搬到法庭去”,建立了
参加庭审旁听制度,坚持“谁办案谁旁听,谁审批谁旁听,哪个单位的案件哪个单位组织旁听”的原
则,凡是法院审理重大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原办案单位都必须派办案民警参加庭审旁听,鼓励
办案单位以外的民警积极参加。通过12次庭审旁听,以生动鲜活的案例为教材,基层办案民警从中
发现自己在审讯技巧、证据收集、办案程序中存在的不足,切实增强了民警办案证据意识、程序意识
和质量意识。
(摘录自2008年《温州公安简报》第15期)
十
泰顺县公安局成功争取公务员招录倾斜政策
近年来,泰顺县公安局通过执行向社会公开招录新警的政策,为山区公安事业注入了活力,有
效缓解了基层警力不足的问题。但由于招录方式的公开性,使许多非本地籍的新警进入泰顺公安队
伍。据统计,泰顺县公安局2003年本地籍民警占95%以上,但2013年本地籍民警仅占62%,且工龄不
满5年的民警接近36%,新警中非泰顺籍民警比例超90%。外地籍新警受语言交流、习俗融合、山区
工作特点等因素的影响,不安心山区工作,将泰顺作为跳板“考入调出”的现象比较突出,不仅影响
泰顺公安基层群众工作,也带来了中层领导断层、专业技术岗位断层等队伍问题。该局高度重视队伍
建设工作,立足泰顺实际,进一步加强调研、沟通、协调,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成功向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争取了政法干警招录“不超过30%的招录培养计划面向本县(市)户籍人员招考”以及全
省公务员招录“50%职位限制为本县(市、区)生源或户口的人员”两项倾斜政策,为泰顺公安事业
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深入调研,主动汇报,敢于提出想法。一是带着问题调研。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潘国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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