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3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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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杭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教部


                                          1949年5月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杭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军管会)成



                                  立,为杭州市军事管制时期的最高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全市军事、民政等事宜,兼理浙江全省


                                  各方面的工作。杭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下设文教部,管理教育和文化。军管会文教部部长为



                                  顾德欢,6月改由林乎加任代部长,办公地址在杭州市湖滨路原杭州市教育局内。文教部设


                                  置有秘书处、文化处、教育处、社教处等机构。教育处内又分设高教科、中教科、初教科,有处




                                  长、科长、干事13人,军代表14人。社教处设民教科、图书科、文艺科,有处长、科长、干事7


                                  人,军代表1人。6月5日至14日,军管会文教部派员接管原省教育厅机关,清理并接收旧政


                                  权留下的部分文卷、表册、图书及资产,进行人员登记,在原省教育厅95人(其中21人外逃)



                                  中,先留下4人参加工作。在此前后,文教部派出军代表陆续接管杭州市内的各公立大、中、



                                  小学校。7月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厅建立后,军管会文教部仍继续存在一段时间,但


                                  全省教育文化行政管理工作逐步改由省政府教育厅承担。



                                           2.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厅、文教厅


                                          1949年7月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成立。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暂行组织规程(草案)》,



                                  建立省人民政府教育厅,主管全省文化教育事业,包括各类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图书文博、学



                                  术团体、公共体育、娱乐出版等事业的筹划与管理。办公地址在杭州市梅花碑。教育厅编制


                                  97人,设厅长、副厅长各1人,省委宣传部部长张登(沙文汉)兼任教育厅厅长,俞仲武为副厅



                                  长。下设秘书室(31人)、人事科(10人)、中等教育科(16人)、国民师范教育科(9人)、编审室



                                    6
                                  (人)、文化科(23人)6个科室。1950年6月12日起,省教育厅机关移至杭州市板桥路15

                                  号新址。1950年8月28日,遵照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试行的《浙江省人民政府暂行条例(草



                                  案)》,省教育厅改为省文教厅,仍主管全省文化教育事业。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刘丹调任省文


                                  教厅厅长,设副厅长1人。厅内机构撤销编审室,增设社会教育科(10人)、视导室(5人),全



                                  厅实有工作人员73人。1950年11月,省文教厅报经省政府核准,“为加强戏剧,改进文化艺



                                  术及科学普及工作的领导”,将原有的文化科改为文化局,下设戏剧改进、文化艺术、科学普及


                                  3个科。由副厅长俞仲武兼任文化局长,人员由7人增至16人。原秘书室所属的会计股独立



                                  为财务科,人员照旧。1951年8月23日,省政府核定文教厅的人员编制为93人,勤杂人员


                                  13人。正、副厅长4人(实为3人)、秘书室15人、人事科10人、财务科7人,中教科12人、师



                                  范国民教育科8人、社会教育科8人、调研室9人、文化局20人。本年10月,根据政务院对



                                  省(市)文化行政机构设置的规定,文教厅下的文化局改为文化处。《省人民政府文教厅试行


                                  组织规程草案》规定,省文教厅受省政府及中央文化部、教育部以及华东文化教育部的领导,



                                  负责对全省文化教育工作的领导管理,并须与本省直属于中央及华东管辖的文教机关联系。


                                  1951年7月,建立省文教厅直属事业单位浙江文教社,负责出刊《浙江文教》月刊及《新儿童



                                  报》。1952年,省文教厅增设中共文教厅分党委、初等教育科、工农教育科、扫除文盲办公室;



                                  撤销社会教育科、调研室。厅内机构共10个科、室、处。1953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撤销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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