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1 - 教育志(一)
P. 171
团体,地方教育行政机关办理中等以上教育事务的指导考核;第二科掌理地方教育行政机关
的设立、变更,地方教育计划、报告、预算、决算的汇核,地方教育经费的增筹及整理,小学教
育、幼稚教育的规划、指导、考核,小学教员的检定及在职小学教员的进修,私塾的取缔及改
良,学龄儿童的调查及就学,义务教育的筹备、实施;第三科掌理民众教育、识字运动及补习教
育,图书馆、博物馆、公共体育场,文献的保存事项,戏剧、音乐、文艺及民众读物等事项,改良
风俗方面属于教育的事项,利用学校推广社会教育事项,社会教育人员的训练;第四科掌理本
厅文件收发、缮校及档案,厅内庶务,本厅职员进退的记录及考勤,直辖教育机关人员及地方
教育行政人员的任免、考试、行政诉讼,各种统计材料的征集,本厅出版物的印行,本厅经费的
预、决算,省教育经费预、决算,捐资兴学事项等。厅机关设秘书3人,各科科长各1人,科员
30人,事务员10人,书记22人,督学8人,专门视察员3人以及其他人员,计86人。另设编
审委员会,编辑教育行政月刊;设教育经济稽核委员会,稽核教育经费用途;设法规审查委员
会,修正、审查本省单行教育法规暨本厅各项章程;设教育设计委员会,商订本省教育的重要
计划。民国23年6月,又设立体育委员会,以研究并设计全省体育推进事项,建议改进各级
学校体育教学及民众体育事项。民国25年,增设义务教育视导员2人,同时成立电化教育服
务处,负责电影教育、播音教育事宜。民国26年7月成立会计室,归第四科管理。同年11
月,日本侵略军进犯杭嘉湖地区,省会沦陷,省教育厅随省政府退出杭州,暂驻金华王坦村。
12月,迁永康方岩。次年又迁驻丽水,同时在方岩设办事处。民国31年夏,省政府迁往云
和,省教育厅移至景宁,并在云和设办事处。根据战局发展和教育业务的进展,省教育厅机构
设置有所调整。民国26—8年,增设特务秘书、社会教育督导员、浙西游击区督导员若干人。
2
民国30年2月,因实施国民教育制度,增设国民教育科(称第四科),原设的第四科改称第五
科。国民教育科(第四科)负责小学教育、幼稚教育、私塾教育、民众补习教育、国民教育的视
导辅导、师资短期训练、国民教育基金筹划、小学教员的待遇与进修、师范毕业生服务的指派
等。民国34年9月,抗日战争胜利,省教育厅迁回杭州。其内部机构有所调整,科室也有新
增。至民国37年10月,省教育厅共设有11个科室:秘书室,负责处理审核文稿、机要、计划、
报告等事项;第一科,负责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国外留学、学术团体等规划管理及中师教员与
童军教练检定事项;第二科,负责县(市)教育行政、社会教育、教育经费款产等管理及社教人
员、小学教员之检定登记事项;第三科,负责师范教育、国民教育、幼稚教育、私塾、国民教育师
资训练、师范生服务等管理规划事项;第四科,负责职业教育及职业补习教育的规划管理事
项;第五科,负责印信、收发、档卷、出版、票据、证券、出纳、庶务、公产公物等管理及不属其他
各科室的事项;督学室,负责教育视导及法令推行事项;技术室,负责修建工程的管理、房舍安
全的检查事项;人事室,负责人事管理事项;会计室,负责会计事项;统计室,负责统计事项。
并在第二科附设电化教育辅导处,在第三科附设师资通讯进修研究部。同时成立了中学各科
指导委员会、师范教育研究委员会、职业教育委员会、国语推行委员会等非常设机构。据民国
36年12月统计,其时省教育厅共有98人,其中简任(由中央政府主席任命)1人,荐任(由主
管长官推荐给中央政府任命)20人,委任(由主管长官直接任命)50人,聘任2人,雇用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