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5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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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资料来源:据浙江省教育厅档案资料。
(四)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
2009年,省政府决定设立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以褒奖为农村教育事业做出突出
贡献的农村教师,激励广大优秀教师到农村长期任教、终身任教。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
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定100人左右。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组织实施。获奖者由省政府于评选当年的教师节(9月10日)予以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颁
发荣誉证书,适当发给奖金。该奖项的获得者原则上在已获县级以上荣誉称号,并在农村从
教20年以上的在职农村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中产生,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已获得省
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该奖项评选。2009年评定的首届
100名获奖者中,在岗一线教师占75%,在农村任教30年以上者占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