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2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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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名中小学青年教师参加评选,共评出省级教坛新秀54名,市(地)级451名,县级2177名。



                                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于此遂成定制,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定人数控制在全省



                                 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总数的万分之五左右。20世纪90年代后,该项活动由省人民教


                                育基金会和省特级教师协会组织实施。



                                         2007年,省教育厅决定,在高等学校也开展教坛新秀评选活动。当年即有100名高校青



                                年教师成为首届教坛新秀。此后,省高校教坛新秀每年由省教育厅组织评选1次。至2010


                                年,全省高等学校已拥有400名教坛新秀。





                                          (二)浙江省中小学特级教师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荣誉称号。1978年,邓小平


                                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倡议设立中小学特级教师奖项。当年,国家即规定,“教学成绩特别优



                                异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定为特级教师”。1979年,浙江省开始实行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制度。



                                但初时评定的特级教师人数甚少,首批特级教师仅有7人。1981年,又评定和公布了第二批


                                 中小学特级教师,其人数虽多于首批,但也仅为22人(见表76-4-3-1)。自1986年起,中小学



                                特级教师评选活动定为4年一届,评定和公布的人数也渐次增多,1986年公布的第三批特级



                                教师已增至73人,1990年公布的第四批特级教师更增至104人。自1979年至2010年,浙江


                                省先后评定和公布了10批中小学特级教师计1144名。特级教师均由省政府颁给证书。





                                表76-4-3-1                浙江省第一、二批中小学特级教师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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