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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制度
1992年5月,浙江省开始进行高等学校青年教师上岗培训试点,杭州大学等12所院校的
432名青年教师参加了培训,并有390名青年教师参加了省教委组织的高教教育学、大学心
理学、高校教师伦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率近95%。在试点基础上,省教委下发《关于试行高
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本年9月,即有343名高校青年教师参加岗前培训
统考,并有318名考试合格。1993年,又组织3次全省统一的培训考试,有400多人参考,合
格率达97%。
1995年,国务院颁发《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凡新补充到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
员或其他人员,均须依法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而参加规定课程学习并获得合格证书则是
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之一。据此,国家教委也于1997年,制定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
培训暂行细则》和《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全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
即以此为据,进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或有条件的
高校具体承担组织管理、授课教师调配、培训与考核等任务。岗前培训一般安排在每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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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或9—1月份的周末进行,总课时数为40学时,以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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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高校教师伦理学4门理论课程为培训与考试内容。考试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予教育部统
一印制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资格认定
和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
(三)高校教师培养计划
2003年,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决定在省属高校实施浙江省高校教师培养计划,主要
包括4项分计划。(1)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重点资助计划。拟经过5~10年的培养,形
成一批在本学科领域中有一定学术地位、能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在国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
的学科带头人。培养人选的选拔工作每2年进行一次,每次选拔40名左右,每人每年资助4
万~10万元,连续资助2年。()省高校青年教师资助计划。每年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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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或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的在岗青年教师中选拔300名人选,以项目资助方式(每人一
次性资助0.5万~1万元),使其通过承担研究课题,提高业务水平,成为新一代学术骨干和
学科带头人。()新增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和选拔指标计划。省高校培养和选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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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学科带头人制度建于1995年,由省政府拨款100万元,建立学科带头人奖励基金。至
2000年,已选拔和培养100名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003年起,又新增100名高校中青年
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指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2000年以来各高校引进的具有博
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此前实行省属高校于省重点学科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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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扶持学科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的基础上,扩大岗位设置范围和名额。自2003年起,省属高校
特聘教授岗位设置范围不再局限于省重点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名额也由原定的20个增至
40个。有关高校可在省教育厅下达的限额指标内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每个设岗学科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