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0 - 教育志(一)
P. 250

(二)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制度






                                         1992年5月,浙江省开始进行高等学校青年教师上岗培训试点,杭州大学等12所院校的


                                432名青年教师参加了培训,并有390名青年教师参加了省教委组织的高教教育学、大学心



                                理学、高校教师伦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率近95%。在试点基础上,省教委下发《关于试行高


                                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本年9月,即有343名高校青年教师参加岗前培训



                                统考,并有318名考试合格。1993年,又组织3次全省统一的培训考试,有400多人参考,合


                                格率达97%。



                                         1995年,国务院颁发《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凡新补充到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



                                员或其他人员,均须依法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而参加规定课程学习并获得合格证书则是


                                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之一。据此,国家教委也于1997年,制定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



                                培训暂行细则》和《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全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



                                 即以此为据,进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或有条件的



                                高校具体承担组织管理、授课教师调配、培训与考核等任务。岗前培训一般安排在每年3—
                                                                                                                                                                                                                   4

                                月份或9—1月份的周末进行,总课时数为40学时,以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
                                                  1


                                规、高校教师伦理学4门理论课程为培训与考试内容。考试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予教育部统



                                一印制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资格认定


                                和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





                                          (三)高校教师培养计划





                                         2003年,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决定在省属高校实施浙江省高校教师培养计划,主要



                                包括4项分计划。(1)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重点资助计划。拟经过5~10年的培养,形


                                成一批在本学科领域中有一定学术地位、能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在国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




                                 的学科带头人。培养人选的选拔工作每2年进行一次,每次选拔40名左右,每人每年资助4


                                万~10万元,连续资助2年。()省高校青年教师资助计划。每年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
                                                                                            2

                                位或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的在岗青年教师中选拔300名人选,以项目资助方式(每人一



                                次性资助0.5万~1万元),使其通过承担研究课题,提高业务水平,成为新一代学术骨干和



                                学科带头人。()新增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和选拔指标计划。省高校培养和选拔中
                                                             3

                                青年学科带头人制度建于1995年,由省政府拨款100万元,建立学科带头人奖励基金。至



                                2000年,已选拔和培养100名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003年起,又新增100名高校中青年


                                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指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2000年以来各高校引进的具有博



                                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此前实行省属高校于省重点学科和重
                                                                                                                                 4

                                点扶持学科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的基础上,扩大岗位设置范围和名额。自2003年起,省属高校



                                特聘教授岗位设置范围不再局限于省重点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名额也由原定的20个增至



                                40个。有关高校可在省教育厅下达的限额指标内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每个设岗学科原则
   245   246   247   248   249   250   251   252   253   254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