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6 - 教育志(一)
P. 336

即全部移作充实各校购置图书与理化仪器设备之用”。一般的公立中、初等学校的图书资料



                                建设遂有所加强。至20世纪60年代初,全省大部分中学和城镇小学均已设置学校图书馆



                                 (室),藏书量也渐次增加。但仍以省级重点中学、师范学校及一些历史较久的老牌学校藏书


                                较丰。1952—966年,杭州第二中学藏书以每年数千册(最多年份达7000册)的速度递增。
                                                           1


                                至1966年,杭州第四中学(原省立杭州初级中学)的藏书量已达5万册,宁波中学则达6万



                                册,宁波第五(效实)中学更达10万册。嘉兴中学、湖州中学、丽水中学、舟山中学(原定海私



                                立舟山初中)、衢州第一中学的藏书量也分别达到3.4万册、3.5万册、3万册、4万册、6万册。


                                各中等师范学校与职业学校中:湘湖师范学校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即已藏书2万册,至



                                 1960年底又增至3.7万册;严州师范学校1951年藏书仅数百册,1966年则增至2.3万册;金



                                华师范学校1949年藏书仅0.12万册,1960年也增至2.53万册;金华农业学校1956年藏书



                                0.79万册,1966年已增至5万册。


                                         1966年后,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全省初、中等学校图书资料遭受重大损失。杭州第十



                                 中学、湖州中学、丽水中学、湘湖师范学校各损失图书1万余册,衢州第一中学损失4万余册;



                                嘉兴中学损坏、丢失了全部古籍图书;舟山中学则仅存《四库备要》0.25万册,余均“损失殆



                                尽”。1978年后,各校图书配备才渐次恢复并有新的发展。



                                          2.20世纪80年代


                                         浙江省以普及初等教育和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发展的重点工作,图书资料配备



                                则成为普及初等教育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必备条件,省教育厅(委)具体规定了学校图书配备



                                标准。全省普通中学、绝大多数城镇小学和农村的区、乡中心小学,遂有普遍设置图书馆(室)


                                之举,即便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农村小学,也均设法采购部分书刊,或由各班轮转借阅,或在各



                                班教室辟设一角为陈列书刊的“图书角”,供学生自由阅读。1980—987年,全省有71所重
                                                                                                                                                                      1


                                点中学新建图书馆(室)1万平方米,占这些学校图书馆(室)总面积的73%,并新增图书9.64



                                万册。但相当一部分农村中小学的图书馆(室)条件仍差,藏书量、报刊订购数甚少,阅览场所



                                也大多短缺,难以适应师生课外阅读需要。1987年6月,省教委发出《关于加强中小学图书


                                馆工作的几点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从实际出发,制定规划,千方百计搞好中



                                小学图书馆(室)建设。1989年,宁波市教委对该市各级各类小学的图书配备作出了明确规



                                定:区中心小学生均占有图书10~15册,乡中心小学、村完全小学生均占有图书5~10册,村


                                小学生均占有图书4~8册。其他地区也均有类似举措,中小学图书馆(室)工作出现新的进



                                展。至1990年,全省有137所小学的图书馆(室)藏书在1万册以上,其中杭州市83所,宁波



                                市17所,温州市、绍兴市、嘉兴市各4所,舟山市7所,湖州市、衢衢衢州市各3所,台州地区10



                                所,金华市、丽水地区各1所;有39所普通中学图书馆(室)藏书在5万册以上,其中杭州市11



                                所,宁波市6所,金华市5所,台州地区4所,温州市、绍兴市、湖州市、舟山市、衢州市、丽水地


                                 区各2所,嘉兴市1所。全省中等专业学校则按省教委于1986年1月颁发的《浙江省中等专



                                业学校图书馆工作暂行条例(试行稿)》规定,图书馆建设的投资一般占学校教育事业费的



                                3%~5%。至1990年,已有44所学校的图书馆(室)藏书在5万册以上。
   331   332   333   334   335   336   337   338   339   340   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