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5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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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资料来源:据民国《浙江续通志稿· 学校》。
2.女子小学堂
光绪三十三年正月二十四日(1907年3月8日),学部经奏准颁布《女子小学堂章程》,规
定“女子小学堂与男子小学堂分别设立,不得混合”。但浙江省早于此前已有创办女子小学堂
之风。光绪二十九年,瑞安县城区汇头街即办有私立女子蒙塾(后改为女子小学堂)。光绪三
十年至三十二年,又有一批女子小学堂兴办,举其要者,有嘉兴尤季良、沈文华分别创办的启
秀女子两等小学堂和余贤女子小学堂,邵章、陈敬第等人创办的杭州女学堂,惠兴女士(满族)
创办的杭州贞文女学堂,平阳姜会明、黄益谦创办的毓秀女子小学堂,宁波府创办的宁波府女
学堂,瑞安孙诒让创办的颜武、宣文、德象女子初等小学堂,永嘉金伯钊创办的爱群女子学堂,
乐清县创办的造姆女子初等小学堂等。据宣统元年(1909年)浙江省学务公所《第一次浙江
教育统计图表》所示,光绪三十年,浙江已有女子小学堂4所,在堂女学生119人;光绪三十一
年增至10所,在堂女学生305人;光绪三十二年又增至24所,在堂女学生791人;至光绪三
十三年已增至35所,在堂女学生1093人;光绪三十四年再增至46所,在堂女学生1331人;
宣统元年又增至52所,在堂女学生1881人。此外,在杭驻防的八旗军也办有女子小学堂1
所。女子小学堂亦分为初等、两等、高等三类,初办时多数为初等小学堂。
3.半日学堂
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十日(1906年1月4日),学部经奏准令各地广设具补习性质的半日
学堂,以补小学堂之不足,“专收贫寒子弟,不取学费,不拘年岁”,“俾略识道理,渐能养成人
格”。光绪三十二年,浙江设有半日学堂4所,学生128人;光绪三十三年增至9所,学生238
人;光绪三十四年增至10所,学生267人;宣统元年(1909年)又增至13所,学生338人。